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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巴政办发[2008]38号
【颁布时间】 2008-05-26
【实施时间】 2008-05-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076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旗县区节能目标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接上页]

  ⒉设立或指定节能管理专门机构并提供工作保障,2分。
  
  3
  
  节能目标分解和落实情况
  
  10
  
  ⒈按年度将节能目标分解到车间、班组或个人,3分;
  
  ⒉对节能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评,3分;
  
  ⒊实施节能奖惩制度,4分。
  
  4
  
  节能技术进步和节能技改实施情况
  
  25
  
  ⒈主要产品单耗或综合能耗水平在千家企业同行业中,位居前20%的得10分,位居前50%的得5分,位居后50%的不得分;
  
  ⒉安排节能研发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4分;
  
  ⒊实施并完成年度节能技改计划,4分;
  
  ⒋按规定淘汰落后耗能工艺、设备和产品,7分。
  
  5
  
  节能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0
  
  ⒈贯彻执行节约能源法及配套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与政府规章,2分;
  
  ⒉执行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4分;
  
  ⒊实施主要耗能设备能耗定额管理制度,2分;
  
  ⒋新、改、扩建项目按节能设计规范和用能标准建设,2分。
  
  6
  
  节能管理工作执行情况
  
  10
  
  ⒈实行能源审计或监测,并落实改进措施,2分;
  
  ⒉设立能源统计岗位,建立能源统计台账,按时保质报送能源统计报表,3分;
  
  ⒊依法依规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定期进行检定、校准,3分;
  
  ⒋节能宣传和节能技术培训工作,2分。
  
  小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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