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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七)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各县、市要在认真总结2007年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促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企业建立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不断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意识和责任意识。 (八)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 按照省、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各县、市要认真研究,确定1个-2个乡镇作为试点,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努力加强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积极探索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方法、新机制和新措施,进一步推进全州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水平。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份):各级各部门要在充分调查分析、清查梳理的基础上,针对区域特点和存在问题,确定整治重点,制订整治方案,全面进行动员和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6月份-11月份):各县、市人民政府要针对本行政区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不定期的组织有关部门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于8月份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市开展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情况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2月份):各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本年度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做法和典型经验,于2008年12月5日前报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以上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书面报告州人民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要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将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要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装备保障,确保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协同配合,合力推进 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按照州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整治方案的目标和重点,密切配合,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对于跨部门、跨行政区域的大案要案,要搞好联合执法。各监管部门之间要建立企业信息通报制度,质监部门要将食品企业生产许可证、工商部门要将营业执照、卫生部门要将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互相通报,真正发挥共同监管的作用。 (三)强化沟通,畅通信息 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和信息沟通,及时报送有关整治信息,特别是整治期间发生的重大事故和大案要案,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全州专项整治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工作,并及时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要认真做好信息管理和发布工作,严肃信息报送和发布纪律,严格按要求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抽检信息和警示信息,引导公众科学消费、安全消费。 (四)加强舆论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州委、州人民政府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及时报道有关职能部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宣传报道重质量、守信誉的企业典型,正确引导消费,增强消费信心,提高我州的食品信誉;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定期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食品典型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震慑不法行为,形成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五)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以食品安全为重点,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和“红黑名单”制度。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示范企业活动,推动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和培训,增强法制观念,强化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信誉意识,进一步推动食品放心工程。 (六)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能力 加强食品风险监测预警,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落实预警监测措施,开展风险评估分析和强化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实战演练,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