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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其他事项 (一)考虑到该项工作牵涉面大,情况比较复杂,先选择5--10个市直单位进行试点,试点完成后再全面实施。总体要求是:2008年6月底前完成试点单位“干净”资产产权划转过户和规范资产经营管理工作;2008年7月份全面推开,12月底前完成市直其他单位 “干净”资产产权划转过户和规范资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本《意见》从印发之日施行。 (三)本意见由市国资委、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 抚州市市直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谢发明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黄赛荣市长助理、市财政局局长 余建平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封炜市政府副秘书长 方征市国资委主任 徐云发市监察局局长 宋东方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郑济平市建设局局长 周付德市审计局局长 吴福才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信昌市房管局局长 黄仁祥市人民银行行长 李茂荣市城市规划局局长 黄厚祝市工商局局长 肖京华市法制办主任 张冲林市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刘金跃市财政局副局长 董运华市国资委副主任市国资经营公司董事长 祝正发市国资委副主任、市国资担保中心法人代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方征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董运华、祝正发两位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