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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你方申请证人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的十日①(注①:适用简易程序的,当事人申请的时间可以不受十日的限制。)前向本院提出申请。 五、申请证据保全,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的七日②(注②:适用简易程序的,当事人申请的时间可以不受七日的限制。)前提出,本院可根据情况要求你方提供相应的担保。 六、你方在收到本通知书后,可以与对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后,向本院申请认可。 你方与对方当事人未能协商一致,或者未申请本院认可,或本院不予认可的,你方应当于××××年××月××日前向本院提交证据。 七、你方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本院申请延期举证。 八、你方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交的证据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新的证据”的规定的,视为你方放弃举证权利。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九、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之一的,你方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的七日前书面申请本院调查收集证据。 附: 1.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四条或者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审判人员可以针对不同案件情况填写。 2.如当事人可能提供域外形成的证据的,审判人员应当根据《证据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填写相关内容。 3.……(审判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指定当事人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 ××××年××月×××日 (院印) 样式之二的说明 本通知书适用于一审诉讼程序。 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时,应当指定举证期限后满的时间。后收到通知书的一方当事人举证期限不足30日的,自其收到通知书起第31日为举证期限后满的时间。 ×××人民法院 通知书 (准许延长举证期限申请) (××××)×××字第××号 ×××: 你方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案由)纠纷一案,×××(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于××××年××月××日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理由),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为由,向本院申请延期举证。 经审查,×××(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的申请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院予以准许。延长本案举证期限至××××年××月××日。 ××××年××月××日 (院印) 样式之三的说明 ①本通知书适用于《证据规定》第三十六条的情形。 ②延长举证期限系延长双方当事人的举证期限,而非仅针对一方当事人。本通知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 ×××人民法院 通知书 (不予准许延长举证期限申请) (××××)×××字第××号 ×××: 你方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案由)纠纷一案,×××(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于××××年××月××日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理由),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为由,向本院申请延期举证。 经审查,×××(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理由不成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院不予准许。 ××××年××月××日 (院印) 样式之四的说明 ①本通知书适用于《证据规定》第三十六条的情形。 ②本通知书送达申请人。本通知书的内容,人民法院可以口头方式告知申请人,并记入笔录,由当事人或代理人签名。 ×××人民法院 通知书 (准许/不予准许当事人变更举证期限申请) (××××)×××字第××号 ×××: 你方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案由)纠纷一案,本院于××××年××月××日向你方发出举证通知书,指定你方于××××年××月××日前向本院提交证据。现你方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协商确定双方于××××年××月××日前完成举证,并向本院申请认可。 经审查,本院予以准许(或“不予准许”)。 ××××年××月××日 (院印) 样式之五的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