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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财政部
【发文字号】 财金[2002]179号
【颁布时间】 2002-12-14
【实施时间】 2003-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149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国政府赠款项目转赠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和《外国政府赠款项目转赠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接上页]

  4.年终,本科目贷方余额为赠款项目滚存结余。
  
  5.赠款项目完工时,应将“专用资金”科目余额结转“结余”科目,借记“专用资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401拨入赠款
  
  1.本科目核算赠款项目取得的货币性赠款资金、非货币性赠款资金(不含预收下年的赠款资金)。
  
  2.转赠机构按赠款项目进度计算应收的货币性赠款资金时,借记“应收款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收到货币性赠款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款项”等科目。
  
  赠款提供方直接拨付执行机构非货币性赠款资金时,借记“拨出赠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赠款资金不同使用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4.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年终转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402拨入配套资金
  
  1.本科目核算赠款项目取得的货币性配套资金、非货币性配套资金(不含预收下年的配套资金)。
  
  2.转赠机构按赠款项目进度计算应收的货币性配套资金时,借记“应收款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收到货币性配套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款项”等科目。
  
  执行机构直接取得非货币性配套资金时,如以劳务折抵配套资金时,借记“拨出配套资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配套资金不同使用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4.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年终转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403利息收入
  
  1.本科目核算赠款项目取得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2.计算应收银行存款利息时,借记“应收款项”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实际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款项”科目。
  
  3.本科目应按形成利息收入的不同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4.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年终转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501拨出赠款
  
  1.本科目核算赠款项目拨出的货币性和非货币性赠款资金。
  
  2.转赠机构计算应拨出的赠款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款项”科目。实际拨付赠款资金时,借记“应付款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赠款提供方直接拨付执行机构非货币性赠款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拨入赠款”科目。
  
  3.本科目应按赠款资金不同使用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4.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借方余额转入“结余”科目。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年终转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502拨出配套资金
  
  1.本科目核算赠款项目拨出的货币性和非货币性配套资金。
  
  2.转赠机构计算应拨出的配套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款项”科目。实际拨付配套资金时,借记“应付款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执行机构直接取得非货币性配套资金时,如以劳务折抵配套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拨入配套资金”科目。
  
  3.按配套资金不同使用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4.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借方余额转入“结余”科目。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年终转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503其他支出
  
  1.本科目核算除拨出赠款、拨出配套资金以外的其他支出,如汇兑损益、银行手续费等。
  
  2.发生除汇兑损益外的其他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年终(也可按季或月结算),应按照期末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列入其他支出。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或“预收款项”等科目。
  
  4.本科目应按其他支出不同使用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5.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余额转入“结余”科目。年终转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四章 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三条 赠款项目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表一)、收入支出总表(表二)、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表三)、专用账户收支表(表四)。
  
  第十四条 财务情况说明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赠款项目执行、赠款资金收付、配套资金收付、专用账户使用、招标采购支付、汇率风险损益、往来款项结算情况,会计处理办法、会计报告内容的变更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十五条 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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