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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艺术课程改革,应强调使学生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培养对学习的兴趣,倡导探索性学习,让学生学会学习,为终身学习储备必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高中阶段艺术课程和教材的改革应体现多样性、选择性的特点。使学生在普遍达到艺术课程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实现对艺术课程各个学习领域的自主选择。中等职业学校应按照教育部有关教学计划开足艺术课程。 各地要充分利用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和课程标准实施的契机,开足开齐艺术课程,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 2、普通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艺术课程和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文化艺术活动,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文化素养。在艺术课程的开设和教学内容的选择上,高等学校既要结合本校的实际,又要努力创造条件,开设各种艺术类选修和限定性选修课程,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要重视和加强高校艺术教育教学的管理和研究,逐步使艺术课教学规范化,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力争经过3?5年时间,推出一批质量较高、特色鲜明的艺术课程。 3、要加强艺术课教材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通过教材审查和评选推出若干套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高质量的艺术课教材,供各地学校选用。至2010年,基本实现基础教育阶段艺术课教材的现代化、多样化。要重视普通高等学校艺术教材建设,逐步建立高校艺术教材的评审制度,积极推荐一批质量高、特色鲜明、深受学生欢迎的艺术教材。 4、各级各类学校艺术课的教师要积极探索、勇于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根据艺术教育的规律和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的特点,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组织教学。艺术教师应充分利用和开发本地区、本民族的文化艺术教育资源,重视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的学习和应用,逐步实现教学形式的现代化、多样化,拓展艺术教育的空间,提高艺术教学的质量。 5、加强艺术课程教学评价的改革。不仅要评价学生,也要对教师的教学行为和学校的教学决策进行评价。不仅要评价学生对艺术技能的掌握和认知的水平,更重要的是评价学生在情感态度、审美能力和创新精神等领域的发展水平,要把静态的评价教学结果与动态的对课程实施过程进行分析评价结合起来,通过改革逐步建立起能够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的艺术课程评价体系。 (二)课外艺术活动 课外、校外艺术活动是学校艺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与艺术课教学相互联系,又具有与学科教学相区别的独特的教育价值。因此,在内容和形式上,必须考虑学校教育以及学生的心理和生理特点,面向全体学生,遵循学生的主体性和自主选择性原则,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大胆表现和创造,并在普及的基础上,尽可能满足学生提高的愿望。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课外、校外艺术活动的管理和指导,制定相应的法规,使之逐步规范化、制度化。教育部将根据《学校艺术教育规程》,制定《学校课外艺术活动指导纲要》和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各地要认真组织实施课外文体活动工程,教育部将在全国评选出30个地(市)或县(市)级学校文体活动示范基地,以推动此项工作的健康发展。至2005年,全国中心小学以上学校课外、校外艺术活动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小学的覆盖率达到80%。 2、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课外、校外艺术活动,要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师资、有制度。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一切有利条件,普遍成立各种艺术活动小组和社团。要充分发挥社会文艺团体和艺术家的作用,帮助学校开展艺术活动,指导教师提高业务水平。除单项艺术活动外,学校应定期举办综合性的艺术节。全国每三年举办一次中小学生艺术节,每四年举办一次大学生艺术节。各地也要形成相应的制度。 3、课外、校外艺术活动要和校园文化建设、社区文化建设相结合,发动和组织学生积极参与美化学校与社区文化环境的活动。农村学校也要利用当地的文化艺术资源,发挥学校文化环境对村镇文化建设的辐射作用。要严禁以赢利为目的的艺术活动进入学校。 4、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大学校文化艺术设施建设的投入,为学校开展学生艺术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同时要充分利用校外教育场地设施,并争取社会各界和家长的支持,积极开展有关艺术教育方面的比赛、演出、展览等活动,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