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4.地质环境勘查评价、监测与保护,地质遗迹保护,地质灾害勘查、监测与防治,地下水资源评价与合理利用,经实践证明具有提高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的预测与防治水平、提高地下水资源勘查与评价手段,为工业、农业、畜牧业和城市发展提供新的水源地,具有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环境效益的成果; 5.在土地科学、地质科学理论上有创造性进展,在理论与学术上有建树,对推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具有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环境效益的研究成果; 6.在技术开发应用上与国内外同类技术相比其主要技术性能、技术指标和技术水平有创新,提高土地调查评价和地质调查评价应用水平,为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开发整治提供新的技术和方法手段,为地质调查提供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艺,并已转化应用,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研究成果; 7.在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国土资源技术资料利用及社会化服务方面,采用先进的信息关键技术,实现国土资源信息的社会共享,提高国土资源信息利用的整体水平,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研究成果; 8.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的基础上,为推进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管理职能到位,解决当前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等重大问题,提供决策性服务的,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的管理科学研究成果。 二、评审标准 根据奖励范围和条件,按土地调查与评价、土地开发整理与保护、地质调查与评价、矿产资源勘查与保护利用、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研究、应用技术开发、管理科学与应用八大领域研究成果类型制定相应的评审标准。 (一)土地调查与评价 奖励范围:土地资源调查与评价,地籍管理,土地利用与保护,土地利用和土地价格动态监测等方面的理论、方法和技术研究成果,经技术评价后,在较大范围实施应用一年以上的研究成果。 评审标准: 一等奖:技术难度很大,达到同类成果的国际领先水平,对推动土地调查评价科技进步作用重大,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 二等奖:技术难度大,达到同类成果的国际先进水平,对推动土地调查评价科技进步作用很大,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 (二)土地开发整理与保护 奖励范围:土地规划,土地开发,土地整理,耕地保护与占补平衡,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等方面的理论、方法和技术创新研究成果,经技术评价后,在较大范围的实施应用一年以上的研究成果。 评审标准: 一等奖:土地规划、管理与保护方法先进、科技含量很高,成果达到同类成果的国际领先水平,推广价值高,应用范围广,对推动土地管理作用重大,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等奖:土地规划、管理与保护方法先进、科技含量高,成果达到同类成果的国际先进水平,推广价值高,应用范围广,对推动土地管理作用很大,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地质调查与评价 奖励范围:在区域地质调查,区域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海洋地质调查、区域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调查、遥感地质调查以及基础地质综合研究方面,科学理论、技术方法上有创新,其成果对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经过综合评价,一年以上广泛应用的成果。 评审标准: 一等奖:调查工作难度很大,调查工作有重大创新,对推动地质调查工作有重大作用,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地质调查成果。 二等奖:调查工作难度大,调查工作有创新,对推动地质调查工作有很大作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地质调查成果。 (四)矿产资源勘查与保护利用 奖励范围:在矿产资源找矿勘查、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方面,新矿种、新类型重要发现,经过综合评价,一年以上广泛应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评审标准: 一等奖:技术经济条件优越,勘查工作难度很大,已开发利用或可供近期开发利用,或可供进一步商业勘查的国家急缺矿产的大型特大型矿床(地下水开采量大于5万立方米/日),国家重点矿产和具有重大价值的一般矿产的特大型矿床;对推动矿产资源的规划、保护与合理利用以及科技进步有重大作用,技术难度很大,达到同类成果的国际领先水平,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