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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人事部(已撤销)
【发文字号】 人办发[2002]35号
【颁布时间】 2002-05-09
【实施时间】 2002-05-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158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人事部关于印发《全国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考试大纲》(通用法律知识部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副省级市人事局:
  
  为了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2000年10月,中宣部、人事部和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人发〔2000〕101号)。2001年2月,三部门又在北京联合召开了全国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电视电话会议,对工作进行了部署。一年多来,在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政府人事部门、司法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广大公务员积极参加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知识的培训,全国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工作进展顺利,发展势头良好。现在,一些省市的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工作即将进入考试阶段,为了便于各地组织通用法律知识的考试,我们根据人发〔2000〕101号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全国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考试大纲》(通用法律知识部分),现印发给你们,作为命题的依据。
  
  对公务员参加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的情况进行考试,对于促进培训学习、提高培训质量、检验培训效果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安排,严肃考风考纪,认真负责地把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考试工作组织好,务求实效。考试一般应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考试成绩要登记在《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上,作为公务员当年年度考核的一个重要条件,考试不合格的应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人事部办公厅
  
  二00二年五月九日

  
  
全国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考试大纲
  
  (通用法律知识部分)

  
  第一讲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
  
  一、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是当代中国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
  
  1.熟悉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形成和发展的基本过程。
  
  2.熟悉江泽民同志对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的发展
  
  二、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的主要贡献
  
  1.熟悉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的主要贡献。
  
  2.掌握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关于社会主义法法制基本要求的内容。
  
  三、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
  
  1.了解依法治国的必然性、必要性。
  
  2.熟悉依法治国的核心与目标。
  
  3.掌握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4.掌握依法治国与加强党的领导之间的关系。
  
  第二讲法学基本原理
  
  一、法的基本特征
  
  1.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概念。
  
  2.掌握法的特征。
  
  二、法律规范的结构
  
  1.了解法律规范逻辑结构的构成。
  
  2.掌握法律规范各构成要素的作用与特点,以及各要素间的关系。
  
  三、法律规范的种类
  
  1.了解命令性规范、禁止性规范、授权性规范,强制性规范、任意性规范,确定性规范、委任性规范、准用性规范,保护性规范、制裁性规范、奖励性规范,绝对确定性规范、相对确定性规范,一般规范、专门规范的内涵及特点。
  
  2.熟悉禁止性规范、授权性规范在法律条文中的表述方式。
  
  四、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
  
  1.熟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
  
  2.掌握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文件、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五、我国社会主义法律部门
  
  1.熟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法律部门构成。
  
  2.掌握宪法、行政法的构成及特点。
  
  六、我国法律适用的效力范围
  
  1.了解法律效力的概念。
  
  2.熟悉法律适用的时间效力、空间效力以及法律适用对人的效力。
  
  3.熟悉处理法律生效时间、法律终止生效时间、法律溯及既往效力问题,法律适用的空间效力问题,以及法律对人的效力问题的原则与方法。
  
  七、我国的法律解释
  
  1.了解法律解释的概念与作用。
  
  2.熟悉法定解释与非法定解释的含义与它们相互间的区别。
  
  3.掌握我国法律解释体制的基本构成。
  
  八、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1.了解法律责任、法律制裁的概念和特点。
  
  2.熟悉法律责任、法律制裁的种类。
  
  3.熟悉法律责任免除的主要情况。
  
  4.掌握法律责任认定的原则。
  
  第三讲宪法与依法行政
  
  一、宪法
  
  1.掌握我国的国家性质、国家结构形式和政权组织形式。
  
  2.掌握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内容。
  
  3.掌握我国国家机构的组成情况。
  
  二、行政管理组织
  
  1.了解我国行政组织的性质、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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