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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建设部(已撤销)
【颁布时间】 2002-01-30
【实施时间】 2002-01-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159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建设部2002年工作要点

[接上页]

  28.进一步调整优化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房地产业等竞争性行业国有企业的组织结构和所有制结构,提升竞争力。以深化改革中央直接管理的25家大型施工企业为重点,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必要的政策,推动建立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形成深化中央施工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并指导具体实施。
  
  八、大力推进建设事业科技进步,加强人才培养
  
  29.加快建设领域信息化进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统一部署,推进部机关办公自动化,建成并开通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整合网站资源,充实完善中国建设信息网。研究提出建设领域信息化标准体系,抓好各类示范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积极引导企业信息化工作。
  
  30.建立健全技术创新体系,提高建设领域各行业整体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指导和推进建设领域工程研究中心工作。按照节能、节水、节地和治理污染的要求,组织实施国家重点技术攻关项目和部科技开发项目。制定《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组织编制和发布《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限制和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建设部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组织实施“建设部重点实施技术示范工程”,引导行业技术发展。
  
  31.进一步推进民用建筑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墙改和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组织推进长江流域夏热冬冷地区和南方炎热地区的建筑节能工作;研究建立节能建筑、节能技术的评估、认证体系;制定《城市供热计量收费技术指南》和《供热制冷技术政策》,大力促进太阳能、地下能源等清洁能源的使用。
  
  32.组织开展公务员培训、教育工作。开展“四五”普法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组织部机关干部WTO规则的学习培训,加快培养建设领域的有关专门人才。进一步完善现有培训制度,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规划知识培训。
  
  33.建立和完善执业和从业资格制度。会同人事部研究建立注册建造师制度和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制度。建立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从业资格制度,制定资格目录和资格标准。制定关键工种岗位技能培训、鉴定的指导性意见。
  
  九、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体系
  
  34.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体系的研究、论证和制定工作。完成城乡建设和建筑工程技术标准体系框架。积极推动和指导电力、水利、石化等行业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体系。
  
  35.清理现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组织开展对1995年(含)以前的技术标准进行全面复审。完成对房屋建筑强制性条文的复审工作,界定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范围。
  
  36.加强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技术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发挥技术标准在控制城市规模、优化城市布局、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建设质量、加强城市管理方面的技术引导和技术保障作用。做好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的编制工作。
  
  十、积极应对WTO,加强国际合作交流
  
  37.认真研究加入WTO对建设领域产生的影响和应对措施。根据建设领域入世承诺,对新一轮建设领域服务贸易要价、建设领域市场准入条件和规则、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具体政策、做法和应对措施等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提出较为系统的指导意见。
  
  38.进一步加强与有关国际组织以及各种双边多边国际合作。加强与联合国人居署在人居环境建设领域的合作,组织好“联合国人居环境奖”、“迪拜人居国际奖”的申报评选工作。积极推动住房、节能及人才培训等国际合作项目的实施。争取落实联合国开发署“中国终端能源效率”、荷兰政府“中国西部地区城镇环境治理”、世界银行“建筑节能与城市供热改革示范”等项目。
  
  十一、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
  
  39.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落实《建设部机关公务员工作行为规则》,增强部机关干部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与时俱进的精神,积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提高调研水平。把抓落实作为提高工作效率的重点,建立岗位责任和督办制度。进一步精减会议和文件,提高公文质量。继续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的活动。
  
  40.转变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对清理后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明确标准、程序,公开透明,确保公正和有效监督。制定建设系统行政工作机制指导性意见,建立政策、技术和实施的支撑体系,形成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协作。加强社团建设,制定发挥社团作用的指导性意见。
  
  41.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创建文明行业的工作力度。推出一批创建文明行业示范典型。进一步完善社会服务承诺制,抓好创建文明服务示范窗口、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优秀物业管理小区和文明工地等活动。加快建立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促进诚实守信。
  
  4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提出贯彻意见和工作要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继续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在资质资格审查、评估评奖审定和规划设计审批,工程承发包和房地产交易,公用事业服务等主要环节,形成权力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做到政策、标准、程序、收费、结果向社会公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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