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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司室,驻局监察局,局各直属单位: 《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年鉴》(以下简称《年鉴》)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主办的大型信息性、资料性年刊,是国务院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机构的权威出版物,是展示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各方面情况、进展和成就的重要窗口。 《年鉴》2002年卷将全面收载2001年我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史实和资料。现组稿工作已经开始,希望各有关单位继续对《年鉴》编纂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现将征集稿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特约编辑 接此通知后,请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司室、各直属单位,各推荐一名具有一定政策水平、文字水平的同志担任《年鉴》编辑部的特约编辑,并将其姓名、电话、传真号码、单位、地址等报《年鉴》编辑部。 二、征集稿件、文件资料内容 (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司室、各直属单位应提供的稿件、资料内容 1.由你部门或单位组织的,有关药品(包括中药和医疗器械等)监督管理工作的全国性会议或其他重要会议的情况,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及相关部委领导在会议上的讲话等资料。 2.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和执法体系建设情况,以及所发布的政策法规、公告、公报和局、司室文件: 药品注册管理,药品审评工作,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工作,2001年批准的新药目录,2001年进口药品注册品种目录等; 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药品认证工作,药品再评价工作; 药品市场监督管理;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2001年批准的医疗器械目录,2001年进口医疗器械注册品种目录等。 3.药品国家标准工作,药品检验工作,国际合作工作,药品行政保护工作,人事教育工作,党务、纪检、监察工作,新闻出版与信息工作,以及所发布的政策法规、公告、公报和局、司室文件。 4.除稿件、文件资料外,同时征集重要图片资料,图片资料请附详细的文字说明。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提供的稿件、资料内容撰写的稿件应是本辖区药品监督管理方面具有史料价值的重要事件: 1.药品(包括中药和医疗器械等)研究、生产、流通、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和执法体系建设情况; 2.地方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组建情况; 3.重要的统计资料; 4.其他有关重要事件; 5.除文字稿外,请提供重要的图片资料,并附详细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等内容。 三、稿件撰写及报送要求 为了保证《年鉴》文稿质量,各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年鉴文稿条目撰写要求》(见附件)撰写。 报送的稿件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查后签字,并加盖公章。请于2002年3月底前,将稿件寄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年鉴》编辑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年鉴》编辑部 邮编:100810 电话及传真:(010)68313344-08180838 联系人:王晓明张艳丽 附件:《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年鉴》文稿条目撰写要求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年鉴》文稿条目撰写要求 向《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年鉴》提供的文稿条目,应包括本单位、本部门(系统)2001年全年的主要工作概况条和各方面的重要事项条。要做到“大事一件不漏,小事一件不写”。《年鉴》是汇集上年各方面的重要情况、统计资料等的参考书、工具书,载入《年鉴》的事情应当是比较重要的、有意义的,资料也应当是具有史料价值的。 《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年鉴》文稿条目撰写要求如下: (一)文稿的体例。除特殊文稿外,一般不可用大小“一、二、三”做二级、三级标题。各单位(省、区、市)的文稿,一级标题标明省、区、市名即可。二级标题是用方头括号“[]”括注概况和其它各方面事项条目的标题,例如:[概况]、[查处假劣药品]、[GMP认证]、[×××会议]、[《关于××的意见》出台]等。除[概况]条内容要求全面外,其它条目则要一事一题,平行排列组织全文。 (二)文稿各条目都要有标题。《年鉴》条目标题要求做实题,不要虚题,并且应该是精炼确切的短标题,一般不要超过20个字。条目标题为文稿的二级标题,二级标题前不空格,用方头括号“[]”括注。标题下另起行(空2字)写正文。根据需要,可设三级标题,三级标题前空2格,标题后加句号,句号后接排正文。要在每一条目文尾注明作者,名字用圆括号“()”括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