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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经贸资源[2002]9号
【颁布时间】 2002-01-10
【实施时间】 2002-01-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162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十五”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二)加大经济政策的支持力度。
  
  认真落实国家鼓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有关政策,如: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免征增值税的政策,翻新轮胎免征消费税政策,废船进口环节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等。
  
  研究提出有效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政策措施。在财政体制和投资体制改革的过程中,研究加大公共财政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支持力度,并在信贷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对经济效益差、但社会效益显著的不易回收的再生资源,国家在政策上鼓励企业回收和利用,包括支持一些经营好、符合上市条件的物资回收企业上市,为企业直接融资创造条件;对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处理中心、再生资源信息网络等方面的示范项目,优先安排技改投资并给予财政贴息。
  
  (三)推进技术进步,增加科技投入。
  
  国家将通过各种渠道,增加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科技开发的投入,支持有影响、有带动作用的关键项目,尤其是那些不能一次性处理且生产成本高,经济效益低,但社会效益显著、量大面广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拟通过科技攻关重点突破。对再生资源科技开发、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纳入科技三项费用的支持范围。同时,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适当引进国外先进的再生技术、设备,按照市场经济的办法引进国外的人才和资金,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管理水平的提高,以适应加入WTO后的国际竞争环境。
  
  (四)积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引导各地建立以社区回收网点为基础的点多面广和服务功能齐全的回收网络,形成回收和集中加工预处理为主体、为工业生产提供合格再生原料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同时推动建立设施先进、管理手段现代化的再生资源交易市场、科学先进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处理中心等组成的系统工程,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加工预处理利用良性循环。
  
  (五)加强信息和统计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强化信息服务,抓好统计基础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发布国内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引导全社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上水平、上台阶。积极推动中介组织和协会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管理水平。
  
  (六)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全民资源意识。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现代化的宣传工具,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资源意识和环境意识。通过宣传,使公众了解我国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严峻现实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重要意义,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观念。尤其是要建立自觉利用再生品,愿意承担一部分废旧物资加工利用成本的意识。将有关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知识列入中、小学教材,提高全社会对废弃物资源化重要性的认识,使全民都来理解、支持和自觉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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