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新出音[1997]122号
【颁布时间】 1997-03-20
【实施时间】 1997-03-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246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新闻出版署关于音像出版复制业治理工作的通知

中央、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音像出版复制行政管理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业管理的通知》精神,决定对全国音像出版复制业进行必要的治理。治理的重点是解决录音、录像制品复制单位管理薄弱、进口文艺类音像制品泛滥和侵犯知识产权等问题。现就具体措施通知如下:
  
  1、加强对音像复制行业的管理。复制经营音像制品,必须持有音像出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音像制品复制经营许可证》和公安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音像制品复制经营业务。
  
  2、认真贯彻中宣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光盘复制管理的通知》。凡越权批准尚未引进设备的,应立即停止引进;已经引进设备的,应立即停止经营活动。越权审批的,应追究有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其擅自引进的生产设备,由新闻出版署及有关部门按照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利于管理、以我为主的原则,组织国内现有音像、电子出版和光盘复制单位消化。引进光盘生产设备,应严格按照新闻出版署等三部门《关于光盘生产设备进口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办理。
  
  3、全面清理磁带复制厂(点)。重点清理音像出版社内设“不对外营业”的磁带复制厂、空白磁带加工厂和各类培训、资料、教学、研究等机构办的磁带复制厂(点)。符合条件和布局的,按照复制单位的审批程序,从严审批,纳入管理。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从事音像制品复制业务。现已登记注册的磁带复制厂,不符合有关规定的,限期整改;经整顿仍达不到要求或违规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音像制品复制经营许可证》。
  
  4、重新审定出版进口文艺类音像制品单位的资格。凡出版进口文艺类音像制品的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符合出版社创办宗旨和业务范围;有相应的编辑技术骨干和发行能力;制作出版国产音像制品成绩突出;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章。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将分期分批审定并予以公布。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出版进口文艺类音像制品。
  
  5、发布出版进口音像制品目录。在音像制品内容审核机构审核意见的基础上,新闻出版署对用于出版的进口音像制品进行宏观调控,发布出版进口音像制品的目录。未被列入目录、未取得《音像制品发行许可证》的进口音像制品,一律不得出版发行。
  
  6、继续控制出版单位的总量。严格审批新建音像出版单位,适当压缩文艺类音像出版单位的数量,提高科技类和教育类音像出版单位的比例,撤销严重违规或不具备条件的出版单位。撤销出版单位在社外设立的编辑机构。今后三年内,出版单位的总量基本持平,着重提高质量,优化结构。
  
  7、认真落实《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章。严格执行出版专业分工、重大题材专项报批制度和中国标准音像制品编码、光盘来源识别码等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加强对《录音录像制品复制委托书》的管理;完善向光盘厂派驻监督员、报送选题计划、样品及报表等制度;实行对违规单位下发《音像单位违规通知单》等办法,对违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单位,依照有关法规严肃查处。
  
  8、严厉查处“买卖版号”。认真落实中宣部和新闻出版署《关于禁止“买卖版号”的通知》及新闻出版署《关于严格禁止买卖书号、刊号、版号等问题的若干规定》。在音像出版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买卖版号”行为进行重点抽查,抓住典型,严厉查处。同时,从出版、复制、发行等环节上进一步完善管理规定,严禁以各种“合作”名义“买卖版号”。
  
  9、进一步完善年检制度。制定颁发音像出版单位年检办法,明确年检的标准和要求。结合治散治滥工作部署,进行97年年检。原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延长一年。各音像出版、复制单位应认真检查95年以来的工作并写出总结报告,经验收合格的,换发经营许可证。与此同时,开展评优活动,表彰先进单位。
  
  10、对音像出版单位使用版号的总量实行宏观控制。各音像出版单位年度版号使用总量,按每位在职编辑(中级以上)一年编录新版音像制品不超过10种计算。对优秀音像出版单位的版号使用总量不做控制;对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的各类教材、科技类音像制品及重点项目使用版号总量不做控制。同时,从严控制违规音像出版单位使用版号的总量。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