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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35号]
【颁布时间】 1993-08-25
【实施时间】 1993-08-25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2289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民航运输飞行人员飞行时间、值勤时间和休息时间的规定[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和废止部分民用航空规章的决定(CCAR-20LR)》(发布日期:1997年1月6日实施日期:1997年1月6日)修改
  
  *注:本篇法规已被《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发布日期:1999年5月5日实施日期:1999年5月5日)废止
  
  《民航运输飞行人员飞行时间、值勤时间和休息时间的规定》已经1993年8月18日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蒋祝平
  
  1993年8月25日

  
  
民航运输飞行人员飞行时间、值勤时间和休息时间的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飞行安全,防止飞行人员疲劳,保护飞行人员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经营航空运输业务的航空承运人和从事航空运输飞行的飞行人员。
  
  第三条 在考核运输飞行人员的飞行时间时,应包括其参加各类飞行的飞行时间。
  
  第四条 在执行抢险、救灾、急救、专机等特殊飞行任务时,如果预计的飞行时间、值勤时间超过本规定有关条款的限制,需经航空承运人所在地的民航地区管理局批准。如情况紧急,可先执行任务,后补报。
  
  在飞行中,如果因天气原因等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返航、备降,导致飞行时间超过了本规定第三章第八条限制的,该次飞行不按违反该项条款处理。但在执行本规定第三章的其他各项条款时,上述飞行时间仍须按实际飞行时间计算。
  
  第二章 定义
  
  第五条 飞行时间:指从航空器为准备起飞而借本身的动力自装载地点开始移动时起,直到飞行结束到达卸载地点停止运动时为止的时间。
  
  第六条 值勤时间:指飞行人员在执行由航空承运人安排的飞行和地面任务中所花费的时间。值勤时间应包括:
  
  (一)飞行前准备时间。
  
  (二)飞行时间。
  
  (三)飞行后工作时间。
  
  (四)中途经停站的过站时间。
  
  (五)地面训练和其它工作时间。
  
  第七条 休息时间:指飞行人员从到达休息地点起,到为执行下一次任务离开休息地点为止的时间。
  
  第三章 飞行时间限制
  
  第八条 在任何连续24小时内,飞行时间限制如下:
  
  (一)单套机组:最多飞行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所飞航段不得多于4段。对于航段不多于2段的飞行,最多飞行时间不得超过9小时。
  
  (二)增加一名正驾驶的单套机组:最多飞行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所飞航段不得多于6段。对于中间没有经停的飞行,最多飞行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三)双套和双套以上机组:最多飞行时间不得超过16小时。
  
  第九条 在任何连续48小时内,最多允许飞行时间不得超过16小时。
  
  第十条 在任何连续7天内,国内航线不得超过35小时,国际和地区航线不得超过40小时。
  
  第十一条 1个日历月内,不得超过100小时。
  
  第十二条 1个日历年内,不得超过1000小时。
  
  第四章 值勤时间限制
  
  第十三条 在任何连续24小时内,值勤时间限制如下:
  
  (一)单套机组:不得超过14小时。
  
  (二)增加一名正驾驶的单套机组:不得超过16小时。
  
  (三)双套和双套以上机组:不得超过20小时。
  
  第十四条 因特殊情况,机组超过值勤时间,在执行任务后,应安排不少于24小时的休息。
  
  第五章 休息时间的规定
  
  第十五条 每日(或任何连续24小时内)飞行结束后,必须安排飞行人员两倍于飞行时间的休息时间,并且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少于8小时。对于跨4个时区以上的飞行,必须安排飞行人员三倍于飞行时间的休息时间。
  
  第十六条 在任何连续7天内,必须安排飞行人员至少一次连续24小时的休息。
  
  第十七条 对于安排双套机组或有附加机组成员的飞行,航空承运人必须在飞机上为不上座的飞行人员准备休息座位,任何人员不得占用。对于执行国际航线运输任务的飞行,飞行时间超过12小时的,航空承运人必须在飞机上为飞行人员准备休息坐位或卧具。
  
  第六章 航空承运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 航空承运人在制定生产计划和实施飞行时,不得违反本规定的条款,并应有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手段以保证本规定的执行。
  
  第十九条 飞行任务书和有关飞行人员飞行时间、值勤时间的记录应至少保存两年,有关人员检查时,应提供协助。
  
  第二十条 航空承运人应当每月向所在地的民航地区管理局书面报告所属飞行人员的飞行时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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