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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检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央有关防治非典型肺炎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6.根据疫情对学校教学安排作出相应调整。 7.承办指挥部领导同志交办的工作。 (十)北京组: 1.在北京市非典型肺炎防治联合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北京地区的防治工作并及时报告重大情况。 2.负责北京地区防治非典型肺炎的后勤保障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3.负责报告北京地区防治非典型肺炎信息,根据指挥部要求协调处理有关事项。 4.承办指挥部领导同志交办的工作。 (十一)办公室: 1.及时传达指挥部领导同志的有关指示、会议和文件决定事项,并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2.承办指挥部领导同志召开的会议,负责领导同志活动的组织与服务工作。 3.负责指挥部有关文件起草、审核和印发工作;负责有关方面报文的分办工作。 4.负责各小组之间和有关部门及地方的联络、沟通和服务工作。 5.负责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信息的收集、综合、整理。 6.负责国务院派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督查组的组织与联络工作。 7.承办指挥部领导同志交办的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
二00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