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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商合发[2004]690号
【颁布时间】 2004-12-30
【实施时间】 2005-01-01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2417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0页 商务部关于印发《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业务统计制度》的通知[失效]

[接上页]

  三、派出人数、期末在外人数的计算方法和原则:
  
  (一)计算方法
  
  1、派出人数按报告期实际派出的人数统计。
  
  2、期末在外人数按报告期末实际在外的人数统计。
  
  (二)计算原则
  
  1、派出人数、期末在外人数以人作为计算单位。
  
  2、派出人数、期末在外人数由统计该项目完成营业额的企业统计。
  
  3、企业之间以总包、分包或转包等方式实施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项目,其派出人数、期末在外人数由统计该项目完成营业额的企业统计。
  
  4、企业与不具有经营资格的国内企业之间以总包、分包或转包等方式实施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项目,其派出人数、期末在外人数由具有经营资格的企业统计。
  
  5、派出人数、期末在外人数不包括企业在国(境)外与履行项目合同无关的人员,也不包括执行国境内外资工程项目和国境内对外劳务合作项目合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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