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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对拒绝、抵制编造虚假统计资料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应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一条 窃取、泄露涉及国家秘密的统计资料,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企业可依照本制度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商务部备案。 第三十三条 逢国家法定的节假日,统计报表的报送时间顺延。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使用的国别(地区)统计代码,按国家海关总署制定的《国别(地区)统计代码》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商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国外经济合作统计制度》(外经贸合发[2002]第571号)同时废止。 第二部分统计报表表式 统计报表目录基层表 ┏━━┯━━━━━━━━┯━┯━┯━┯━━━━┓ ┃表│表名│报│受│报│报送日期┃ ┃号││告│表│送│┃ ┃││期│单│单│┃ ┃│││位│位│┃ ┠──┼────────┼─┼─┼─┼────┨ ┃FEC1│对外承包劳务业务│月│各│各│月后2日 ┃ ┃│派出人员构成月报││级│有│内网络传┃ ┃│表││商│关│输┃ ┃│││务│企│┃ ┃│││主│业│┃ ┃│││管││┃ ┃│││部││┃ ┃│││门││┃ ┠──┼────────┼─┼─┼─┼────┨ ┃FEC2│对外承包劳务业务│月│各│同│同上┃ ┃│期末在外人员构成││级│上│┃ ┃│月报表││商││┃ ┃│││务││┃ ┃│││主││┃ ┃│││管││┃ ┃│││部││┃ ┃│││门││┃ ┠──┼────────┼─┼─┼─┼────┨ ┃FEC3│对外承包劳务业务│月│各│同│同上┃ ┃│派出人员基本信息││级│上│┃ ┃│月报表││商││┃ ┃│││务││┃ ┃│││主││┃ ┃│││管││┃ ┃│││部││┃ ┃│││门││┃ ┠──┼────────┼─┼─┼─┼────┨ ┃CB1 │对外承包工程、设│月│各│同│同上┃ ┃│计咨询业务统计月││级│上│┃ ┃│报表││商││┃ ┃│││务││┃ ┃│││主││┃ ┃│││管││┃ ┃│││部││┃ ┃│││门││┃ ┠──┼────────┼─┼─┼─┼────┨ ┃CB2 │对外承包工程、设│月│各│同│同上┃ ┃│计咨询项目情况明││级│上│┃ ┃│细月报表││商││┃ ┃│││务││┃ ┃│││主││┃ ┃│││管││┃ ┃│││部││┃ ┃│││门││┃ ┠──┼────────┼─┼─┼─┼────┨ ┃CB3 │对外承包工程、设│月│各│同│同上┃ ┃│计咨询项目分类统││级│上│┃ ┃│计月报表││商││┃ ┃│││务││┃ ┃│││主││┃ ┃│││管││┃ ┃│││部││┃ ┃│││门││┃ ┠──┼────────┼─┼─┼─┼────┨ ┃LW1 │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月│各│同│同上┃ ┃│统计月报表││级│上│┃ ┃│││商││┃ ┃│││务││┃ ┃│││主││┃ ┃│││管││┃ ┃│││部││┃ ┃│││门││┃ ┠──┼────────┼─┼─┼─┼────┨ ┃LW2 │对外劳务合作项目│月│各│同│同上┃ ┃│情况明细月报表││级│上│┃ ┃│││商││┃ ┃│││务││┃ ┃│││主││┃ ┃│││管││┃ ┃│││部││┃ ┃│││门││┃ ┗━━┷━━━━━━━━┷━┷━┷━┷━━━━┛ 对外承包劳务业务派出人员构成月报表 表号:FEC1 制表机关:商务部 文号:商合发[2004]690号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函[2004]214号 有效期至:2006年12月 填报单位:各有关企业年月单位:人 ┏━━━━━━━┯━━━━┯━━━━━┯━━━━━━━┯━━━┯━━━━━┯━━━━━┯━━━━━┯━━━━━┯━┓ ┃指标│ 合 计│农、林、│ 制造业 │建筑业│交通运输业│计算机服务│ 餐饮业 │科教文卫业│其┃ ┃项目名称││牧、渔业││││和软件业│││他┃ ┠───────┼────┼─┬───┼──┬────┼───┼─┬───┼─────┼─┬───┼─┬───┼─┨ ┃││小│其中:│小计│其中:││小│其中:││小│其中:│小│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