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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药监安函[2002]206号
【颁布时间】 2002-11-01
【实施时间】 2002-1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462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司关于对药品研究监督管理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

[接上页]

  四、你局对药品研究机构进行日常监督的方式有哪些?
  
  五、本辖区药品研究机构在实施药品GLP和GCP过程中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六、你局对涉嫌违规的药品研究机构和品种进行查处的方式和程序。
  
  七、你局在药品研究监督管理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八、本辖区药品研究机构在新药研究过程中,临床研究用药物的制备条件如何?你局对临床研究用药物质量的监管有哪些意见和建议?
  
  九、你局认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研究监督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十、对进一步开展药品研究监督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附件2:
现场调研安排表

  
  ┏━━━━━┯━━━━━━┯━━━━━┯━━━━━━━━━━━┓
  
  ┃组 别 │承办单位│座谈会地点│参加单位┃
  
  ┠─────┼──────┼─────┼───────────┨
  
  ┃第一组│江苏省药品监│南京市│上海市、江苏、浙江、山┃
  
  ┃│督管理局││东、河南、湖北省药品监┃
  
  ┃│││督管理局┃
  
  ┠─────┼──────┼─────┼───────────┨
  
  ┃第二组│辽宁省药品监│沈阳市│北京市、天津市、辽宁、┃
  
  ┃│督管理局││黑龙江、吉林、河北省药┃
  
  ┃│││品监督管理局┃
  
  ┠─────┼──────┼─────┼───────────┨
  
  ┃第三组│福建省药品监│福州市│福建、四川、安徽、云┃
  
  ┃│督管理局││南、湖南、贵州省药品监┃
  
  ┃│││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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