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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副省级市人事局: 为适应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和加入世贸组织后面临的新形势,按照全国人事厅局长会议关于加强人事宏观调控,建立健全人事宏观管理体制的总体要求,人事计划工作必须加快职能转变,实现由集中统一管理转向统一指导、分级调控、分类管理,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人事宏观管理体制。现就改进和加强人事计划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改进和加强人事计划管理工作的必要性 近年来,各级人事计划部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按照人事工作“两个调整”的总体要求,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量调控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积极转变职能,努力探索新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取得了明显的成绩。财政供养人员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逐步趋向合理。人事计划工作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管理经验,逐步建立了一些比较成熟的宏观管理制度,形成了一些较好的工作机制,对推进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起到了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完善,人才战略的实施,人事计划工作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加快改革步伐,转变管理方式,建立健全人事宏观管理体制。省级人事计划工作处于人事计划管理的重要环节,改善人事部和省级人事部门的计划管理关系,发挥省级人事计划的作用,是实现人事计划管理方式转变的重要保证,也是切实加强人事宏观管理的重要措施。 二、实行统一指导、分级调控、分类管理的人事计划管理方式 搞好统一指导、分级调控、分类管理,首先应解决好不同层级政府人事部门调控或管理的重点。统一指导,即人事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要求,提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工资增长政策目标,各地遵循统一政策目标,制定具体人员和工资总量管理政策;分级调控,重点是人事部和省级人事部门两级调控;分类管理,就是区分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同性质,以及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分类管理办法。人事部负责全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计划编制的宏观指导,重点监测全国人事宏观运行的突出问题和矛盾,针对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中央财政补贴情况,采用不同政策措施,不再下达分省市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指标。省级人事计划部门负责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计划的编制及执行,加强对基层人事计划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改进完善现行人事计划管理手段和工作机制,调控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量;根据事业单位不同类型实行分类管理,严格控制财政供给人员的增长。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实行分级调控、分类管理的要点是: (一)人员和工资总量的宏观指导。人事部每年年初将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安排,提出全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量增长目标和实施年度计划的要求,发布有关政策信息。 (二)建立人事计划编制备案制。各地人事部门根据人事部提出的总量调控目标和政策,结合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编制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计划,于每年3月底前报人事部备案。 (三)实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制。各地人事部门应于每年5月底向人事部报送上年人事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人事计划报告要反映的主要内容是:人员工资总量变动情况、人才结构调整情况、人事计划管理中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人事宏观发展趋势预测和微观运行动态分析等。人事部将研究分析各地的人事计划报告,提出宏观调控指导意见。 三、切实做好当前人事计划工作 改进和完善人事宏观管理体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从现在起,各项人事计划工作都要适应人事计划管理方式的转变,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切实做好当前的人事计划工作,为建立新体制积极创造条件。 (一)明确人员和工资总量增长主要政策目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增长要继续实行从紧的原则,机关人员今年实现负增长;严格控制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人员增长,事业单位人员总量力争控制在上年规模以内。工资总额增长要与经济增长相协调;改进工资总额计划编制方法,使工资总额计划管理与工资政策、制度进一步相协调,为进一步理顺工资关系,规范工资管理创造条件。各地区要根据上述总量调控政策目标,结合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计划并抓好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