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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大力推动人才规划的实施。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把《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和《人事人才“十五”规划纲要》的实施有机结合起来,并将人才规划提出的总体目标任务分解到年度计划中,编制年度滚动计划,一项一项抓落实,切实把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认真总结人才规划实施工作情况,定期发布人才信息,加快建立人才统计指标体系。 (三)加强人事计划在人才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中的作用。要及时了解掌握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趋势,结合“十五”人才规划实施,研究制定人才结构调整计划和相应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精神,加快改革事业单位进人管理方式,研究和推行考试考核进人办法,尽快实现由偏重计划指标管理转向控制总量与调整结构相结合,确保事业单位人员素质提高。 (四)进一步改善人事计划管理手段。在进一步完善工资统发、工资基金管理等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基础上,结合公共财政体制改革,逐步形成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计划与预算拨款相结合的约束机制,强化工资统发对工资和人员的调控作用。 (五)加快建立统发工资数据库。在总结本地区工资统发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以完善,逐步形成本级和地区联网,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年度计划和统计也要结合统发工资联网,逐步实现网上办理。 转变人事计划管理方式是建立健全人事宏观管理体制的重要措施。各地人事计划部门要积极适应管理方式的转变,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做到该管的要管好,该放的要放开;要及时了解并解决管理方式转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对转变过程中产生的重大问题和实践中创造的好的经验,要及时报人事部。 人事部
二00二年八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