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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要不断探索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效果的新方法、新途径。“148”法律服务队伍要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群众服务、为政府分忧的意识,紧紧围绕当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围绕维护、实现、发展人民群众利益的需要,最大限度地挖掘、发挥专用电话咨询服务的社会功效。要针对当地的中心工作以及不同时期、不同地域多发、突出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或利用重大改革举措出台以及“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维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时机,采用开展专项咨询服务、集中维权活动、开设专家座席、与媒体互动等多种方式,不断拓宽专用电话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实效。要进一步完善和发挥专用电话服务内外联动机制的优势,努力探索专用电话工作与基层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与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与基层党委政府排查调处社会矛盾、与基层的依法治理工作紧密结合的方法和机制,整合职能,形成合力,强化司法行政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要进一步开展专用电话工作岗位练兵、质量评比、争先创优等活动,努力纠正在服务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服务规则,不断提高专用电话的服务质量。 三、要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工作的指导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对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工作的指导,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克服形式主义,扎实、稳妥地推动工作的巩固、深化、提高和发展。要深入基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更好地掌握工作情况,了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检查、监督和政策、业务指导。对好的做法、经验和有益的探索,要及时加以总结、交流和推广,对存在的问题和偏差要及时予以纠正,对面临的困难要尽可能帮助协调解决,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及时予以宣传和表彰。要加强分类指导,针对各个地区专用电话工作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在机构设置、队伍素质、设施装备、经费保障、工作实效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制定不同的建设标准和工作要求,分别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因地制宜地加以指导和推进,避免强求一律和急躁冒进。要继续争取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进一步加大对专用电话工作的宣传力度,解决专用电话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专用电话工作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条件。 今年上半年,各地要结合启用统一短号码的工作,开展一次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工作情况普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工作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推动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工作进一步巩固、深化、提高和发展的规划和措施,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探索职能、手段、资源整合的有效途径,努力增强专用电话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的水平,不断提高整体服务质量和社会效益。有关普查的时间、内容、步骤和方式由各省(区、市)司法厅(局)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普查工作结束后,有关总结报部基层工作指导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