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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字号】 银办发[2002]24号
【颁布时间】 2002-02-09
【实施时间】 2002-02-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475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精神的通知

[接上页]

  实行公文质量责任制。文件主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起草的文件、汇报材料的内容,文件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及语言表述和引用材料、数字的准确性负责。公文审核部门负责对公文的文种、格式、要素、行文规则、涉及有关政策规定、表述方式及会签情况等进行把关。要把公文质量与工作业绩的考核结合起来。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办公室要定期通报文件办理情况和公文质量情况。
  
  进一步提高报送简报、信息的质量。各分行、营业管理部报送的简报、信息等,要重点反映基层分支行在贯彻执行人民银行党委部署的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履行货币政策、金融监管、金融服务职能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要重点反映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相应的工作意见、建议和改进办法。
  
  要高度重视分支行领导干部调研报告报送工作,进一步提高调研报告质量。要结合当前人民银行工作任务,根据人民银行党委办公室下发的2002年上半年调研提纲,在充分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基础上,写出有事实、有数据、有分析、有判断、有建议的调研报告。
  
  请各分行、营业管理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通知》(银发[2001]15号)的要求,将2001年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情况(不包括所辖中心支行)于2002年2月底前报总行办公厅。
  
  
二00二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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