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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烟草专卖局
【颁布时间】 2000-01-01
【实施时间】 2000-02-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534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行业实现经济运行三年规范目标的意见

[接上页]

  2、加强卷烟销售网络建设工作。2001年年底前国家局将对全国卷烟网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普查,摸清情况有针对性提出进一步加强网建工作意见,促进全行业网络建设工作特别是城网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地进行,确保全国卷烟入网销售率2000年达到80%以上,2001年达到90%以上,2002年达到95%以上;持证零售户入网率2000年达到90%以上,2001年达到95%以上;网点平均送货率2000年达到75%以上,2001年达到80%以上。
  
  3、加强卷烟价格管理工作,健全全国卷烟市场价格信息体系,完善价格指标体系,加大价格信息分析和管理力度,坚持顺价销售原则,严禁低价竞销。到2001年实现同城同价,农村要做到卷烟价格区域统一化;三年内逐步实现以省为单位统一卷烟批发价格。
  
  4、加强对商业企业经营行为的管理和指导。通过加强对卷烟商业企业经营毛利率的考核,严格控制卷烟“双亏”牌号,努力实现卷烟经营平均毛利率达到8%以上,坚决消除卷烟商业企业亏损现象。
  
  (三)强化烟用物资专卖品的专卖管理,增强物资采购透明度,规范烟草物资经营行为
  
  1、采取有效办法,确保烟用专卖品物资定点生产企业不得向制售假冒卷烟窝点、非法烟厂提供烟用专卖品物资,对计划内烟厂(含地方烟厂)必须严格按国家确定的卷烟生产计划提供烟用专卖品物资;确保卷烟工业企业不得从非定点企业购买烟用专卖品物资。
  
  2、认真总结国产卷烟纸、烟用丝束等专卖品进入全国烟草交易中心集中交易的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有关交易规则和制度。切实加强醋酸纤维丝束和盘纸的进口管理,通过三年努力,实现烟用专卖品物资配送制,建立起优质、高效、顺畅的烟用物资流通体制。
  
  3、对非专卖品卷烟材料全面推行公开招标、比价采购。通过组织非专卖品卷烟材料集中交易试点,总结经验,制定行业公开拓标、比价采购的实施意见。
  
  (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全国统一市场的建立,完善和规范市场行为
  
  1、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地区封锁、市场分割行为。用一年的时间对各省有关限制省外卷烟调入的措施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违反市场经济原则、违反国家局有关规定的行为,要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坚决纠正。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法则,推动产品结构和企业结构调整,实现烟草资源优化配置。
  
  2、建立全国卷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坚决制止不正当竞争。禁止各种形式的低价竞销、搭送样品烟及各种名目的回扣和让利。
  
  3、加强卷烟牌号在全国烟草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市场准入审核工作,加大清理、整顿、压缩卷烟生产和交易牌号的力度,扶优扶强,限制和取消亏损牌号以及产销批量小、交易量少的卷烟牌号在全国市场流通。三年内力争使全国省际间的卷烟交易牌号控制在600个以内。
  
  4、坚决禁止各地区对全国名优卷烟市场准入的任何限制,加强考核,确保县级市场全国名优烟牌号数量不少于10个,地市级公司所在地市场全国名优烟牌号数量不少于20个,省会城市市场全国名优烟牌号数量不少于30个,使名优烟在全国市场的份额有明显提高。
  
  5、通过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市场需求量的核定,强化销量和省际间交易量考核,打破地区封锁和地方保护,建立全国卷烟统一市场。对销售工作各项指标完成好的给予表扬,完成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作相应的组织调整。
  
  (五)加强烟草专用机械的专卖管理,规范烟机生产经营行为
  
  1、不再新增加烟机生产定点单位(含新产品开发),并采取严厉措施,确保烟机定点企业不向制售假冒卷烟窝点、非法烟厂提供烟机设备及零配件,对计划内烟厂(含地方烟厂)必须严格按国家局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总体方案、核定规模及经批准的技术改造方案提供烟机设备,并做好相应的设备淘汰工作;确保卷烟工业企业不得从非烟机生产定点企业购买烟机,不得未经审批自行购买烟机。
  
  2、加强烟草机械大修理管理的基础工作,尽快制定并发布《烟草机械大修理行业管理办法》和烟机大修理技术标准、工艺等文件,开拓高速卷接包机械大修理市场,使大修理工作步入正规。
  
  3、两年内基本规范烟机零配件生产销售工作。通过试点实现零配件公开招标、比价采购;通过进口关键件国产化,实现国产零配件成套供应;通过规范全国烟机零配件经营,基本建立全国性的销售网络。
  
  (六)加快烟草进出口体制改革,规范烟草进出口工作
  
  1、加快口岸公司的改制,组建中烟进出口集团公司,实现科工贸有效结合,集中统一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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