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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1996]外经贸管配函字第355号
【颁布时间】 1996-11-21
【实施时间】 1996-11-21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2539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供港澳冻肉禽代理协议(样本)等材料的通知》[失效]

[接上页]

  七、其它。
  
  (一)乙方除了向甲方通报甲方所供商品的质规、卖价及市场反映等情况外,还应定期(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商定)向甲方通报整个市场行情、市场需求等情况。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情况,及时解决出口中存在的质规等问题,发展市场适销的商品。
  
  (二)当澳门有关费用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应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及时修改本协议中原来的费用标准。
  
  (三)如需调整代理佣金,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赴澳门了解所供商品的销售情况和市场反映。乙方可根据需要到货源地实际考察有关商品生产、质量、价格等方面的情况。
  
  甲乙双方有义务为对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活畜的出口和销售工作。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外经贸部的有关管理规定协商解决。本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关管理部门(外经贸部贸管司和广办)备案。
  
  九、本协议有效期至1997年12月31日,到期双方再协商续签。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1996年月日

  
  附件四
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

  
  第一部分: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标准
  
   (以到达港澳验收为准)
  
  一、牲、畜
  
  来自非疫区,健康无病,无伤残,经兽医检验合格。
  
  (一)活大猪
  
  头小腮细,拱背吊肚,腩小毛粗,毛色光泽,前后腿肌肉丰满结实,背宽膘薄。
  
  1.纯外种杂交猪头重79-91公斤,平肚毛重出瘦肉率不低于25%。
  
  2.瘦肉型改良猪头重74-82公斤,平肚毛重出瘦肉率不低于23%。
  
  (二)活中猪
  
  改良种。头小腮细,短身吊肚,腩小毛粗,皮薄骨细,前后腿肌肉结实,头重33-36公斤。
  
  (三)活乳猪
  
  肌肉丰满,肉质结实,皮薄骨细,腩小色润。头重:改良猪6-7.5公斤;土种猪5-6公斤。
  
  (四)活牛
  
  优质肉牛及育肥牛(牦牛禁出)。健壮结实,肌肉丰满,牛前宽厚,牛背平直,牛后圆满,牛腹上收;脂肪少。
  
  南方牛每头骨肉重不低于350司斤
  
  北方牛每头骨肉重不低于400司斤
  
  (五)活羊
  
  黑山羊。毛色乌黑,健壮结实,肌肉丰满,脂肪少,皮薄骨细。只重24-30公斤。
  
  第二部分:活大猪和活牛良比评定标准和评定程序
  
  活大猪
  
  良种猪评定标准:健康无病,无伤残,头小腮细,拱背吊肚,腩小毛粗尾根粗,前后腿肌肉丰满结实,背宽膘薄,毛重(抵港计)130-150司马斤(相当于79-91公斤)二元或三元杂交的活大猪,平肚毛重出瘦率不低于25%(以香港肉商习惯分割法计算,
  
  前腿瘦肉重量+后腿瘦肉重量(包括柳梅肉)
  
  (瘦肉率=────────────────────×100%)
  
  宰前活重
  
  良种猪评定工作程序:当供港猪只运抵猪栏经点算到货数量后,良种猪的评定工作立即开始,验收人员根据良种猪的评定标准以目测方法逐栏评定(包括健康状况,外观、规格及出瘦肉率是否达标准)每栏达到标准的良种猪数目,然后累计该良种猪数便成为该批活大猪的良种猪的最初数字[根据市场特占及场地等因素,验收人员或按良种猪评定标准以目测方法将达到标准和达不到标准(即良种猪和非良种猪)的猪只分级验收入栏,从而得到该批活大猪的良种猪的最初数字],次日清晨,五丰行负责卖货的市场经理(或主卖手)及协助卖货的卖手在开市前再逐栏以目测法检视到港猪只的质规情况,根据良种猪评定标准最后核定出每批到港活大猪的良种猪数量(先各自观察及评定,然后互相交流及核定),和每栏猪的卖价,并于当日销货完毕后将上日到港的每批活大狸的到港日期、运输工具(车船号)、收货数(包括途中死亡数)及良种猪数等资料填写在《供港活大猪品质验收登记表》上,定期(按旬)反馈所属口岸公司。
  
  为提高目测验收良种猪准确性(尤其是目测评估每一猪只平肚毛重出瘦肉率是否达到25%或以上)由于职工的目测结果很不一致,故每个市场每星期试宰一、二头活大猪,每月一至两次港九市场有关业务人员(包括五丰行及栏方的市场经理、主要卖手等负责验收及卖货的人员)集中起来进行交流,各人先自行观察及评定同一批活大猪的良种猪数,然后将其中是或否达到良种标准争议较大的一、两头猪只挑出试宰,参与评定的人员须先各自估计该头猪只的出瘦肉重量或出瘦肉率,试宰后派发“成绩表”(各人估计出瘦肉情况及实际屠宰出瘦肉情况),检讨各人的评估情况。并轮流试宰不同口岸的猪只以便积累经验,提高目测的准确性和提高验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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