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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1996]外经贸管配函字第355号
【颁布时间】 1996-11-21
【实施时间】 1996-11-21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2539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供港澳冻肉禽代理协议(样本)等材料的通知》[失效]

[接上页]

  活牛
  
  优质牛评定标准:无病无伤残,健壮结实,肌肉丰满,牛前宽厚,牛背平直,牛后圆满,牛腹上收,脂肪少,规格达到出口标准(水牛头重不低于440公斤或骨肉重不低于190公斤,黄牛头重长江以南地区不低于350公斤或骨肉重不低于180公斤,长江以北地区不低于400公斤或骨肉重不低于220公斤),骨肉重出精肉率达到47%以上。
  
  精肉总重量(不包括腩肉)
  
  (精肉率=───────────────────×100%)。
  
  骨肉重(宰后去头、尾、皮、内脏及小腿)
  
  优质牛评定工作程序:当牛只运抵牛栏点算到货数量后,优质牛的评定工作便开始,验收人员根据优质牛的评定标准,以目测方法逐头牛进行评定(包括健康状况、外观、规格大小及估计出精肉率是否达到47%以上),累计得出该批(或该卡牛)的优质牛数量;次日早上开市前市场经理或卖手再到牛栏仔细观察,然后与协助销售的同事交流验收优质牛数量和平均每头骨肉重,待销货完毕后将到港日期、运输工具(车船号)、收货数(包括途死亡情况)及优质牛数量与每头骨肉重等资料填写在《供港活牛品质规格、死亡情况表》内,定期(按旬)反馈所属口岸公司。
  
  为提高目测验收优质牛和评估骨肉重的准确性,港九市场有关人员每月一至两次集中在一起交流验收情况:找一卡牛及另一批(约5-6头)来自不同口岸不同品种的活牛,让参与交流人员各自先行观察及评定该卡牛的优质牛数量和头重(骨肉重)情况,以及这几只来自不同产区的活牛每头的骨肉重情况,再将这一卡牛过磅,以得出毛重数据,从而评估出该卡牛的骨肉重;另外几头来自不同产区的活牛过磅得出毛重数据,(拍卖后)再送往屠宰场屠宰,然后得出骨肉重数据,算出胴体率供日后参考。为掌握各种活牛出精肉率情况,两办验收人员经常进行屠宰分割实验,以算出出精肉比例,供日后验收评估时参考,并藉此提高验收准确性。
  
  此外,在有条件的市场(九龙活牛市场),利用设置的地磅,每天早上开市前将一、两批不同种类活牛过磅,得出毛重资料(反馈口岸),以便折算出骨肉重量,以帮助提高验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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