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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87]教高一字022号
【颁布时间】 1987-12-21
【实施时间】 1987-12-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615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普通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本科专业目录

[接上页]

  1207中国乐器演奏民族器乐、民族乐器演奏、民族乐器、民族吹打乐器、民族弹拨乐器、民族拉弦乐器、拉丝乐、扬琴、二胡、琵琶、古筝、板胡、唢呐、笙、笛子
  
  1208音乐文学增设
  
  1209音乐音响导演增设乐器制造取消
  
  1210中国画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中国画、国画
  
  1211油画油画
  
  1212版画版画
  
  1213壁画增设
  
  1214民间和通俗美术连环画年画
  
  1215雕塑雕塑
  
  1216美术史论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美术理论
  
  1217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环境设计、建筑装饰、室内陈设、室内装饰
  
  1218工业造型设计工业造型设计、工业造型基础、家具设计、工业产品设计、工艺造型、工业美术
  
  1219染织设计染织美术设计、染织工艺美术、染织、染织美术、织绣工艺、印染美术设计、织绣美术设计
  
  1220服装设计服装工程、服装美术设计
  
  1221陶瓷设计陶瓷美术设计、陶瓷美术、日用陶瓷设计、艺术陶瓷
  
  1222漆艺漆器设计、漆器、雕漆、磨漆画、漆器美术设计、磨漆美术
  
  1223装潢设计装潢美术设计、装潢、装潢工艺美术、包装设计、包装装潢、商业美术、广告设计、书籍装帧
  
  1224装饰艺术设计特种工艺美术、装饰绘画、装饰雕塑、工艺绘画、特种工艺、工艺雕塑、陶瓷雕塑、金属工艺、传统工艺设计、装饰画、工艺雕刻
  
  1225工艺美术历史及理论工艺美术史论
  
  1226戏剧导演导演
  
  1227戏剧(影视)表演表演、话剧表演
  
  1228戏剧文学戏剧创作、戏剧理论、编剧
  
  1229舞台设计舞台设计、舞台美术设计舞台技术管理、绘景
  
  1230灯光和音响设计舞台灯光
  
  1231服装和化装设计舞台化装
  
  1232戏曲文学戏曲编剧
  
  1233戏曲表演京剧表演
  
  1234戏曲导演戏曲导演
  
  1235戏曲作曲作曲
  
  1236戏曲舞台美术设计舞台美术设计
  
  1237舞蹈史与舞蹈理论舞蹈史论
  
  1238舞蹈编导舞蹈编导
  
  1239舞蹈教育中国古典舞教育、中国民间舞教育、芭蕾舞蹈
  
  1240文艺编导文艺编辑
  
  1241电视专题节目编辑电视影片编辑
  
  1242电视导演电视剧导演
  
  1243电影文学电影文学
  
  1244电影导演电视导演
  
  1245电影表演电影表演
  
  1246电影摄影电影摄影
  
  1247动画电影动画
  
  1248电影电视美术设计电影美术设计
  
  1249录音艺术电影录音、录音艺术
  
  1250文化事业管理增设
  
  附件二:
  
  一、为了加强对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本科专业建设的宏观管理,使专业设置符合科学化、规范化的要求,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科学技术文化发展的需要,特制订《普通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社会科学本科专业简介》(以下分别简称《目录》和《简介》)。
  
  二、本《目录》和《简介》是指导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是设置、调整社会科学本科专业,制订招生计划、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和进行教学评估的重要依据,适用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民族院校和师范院校除外)的社会科学本科专业。
  
  三、本《目录》实施后,全国各普通高等学校,要对原设的社会科学本科专业名称进行一次整理。原设专业名称与《目录》相同的继续使用;与《目录》不相同的应当改为《对照表》中修订后的专业名称。个别已接受委托或通过联合办学形式设立的而本《目录》未列入的专业,原则上也应按本《目录》调整。各校应将调整后的全部社会科学本科专业名称,按统一格式填报主管部门审核。各主管部门将审核后的全部社会科学本科专业名称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审批。经过批准后的各专业,各校应根据《简介》所确定的基本规格,按照对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要求,认真修订教学计划,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四、从1988年秋季起,上述普通高等学校的社会科学本科专业,必须按照本《目录》所列的名称招生。1987年秋季以前(含1987年秋季)入学的历届在校社会科学本科生的专业名称原则上也应改为《目录》中的相应名称,并在教学安排上作相应的调整。某些专业改变名称,如确有困难,可暂用原名称至现有学生毕业为止。
  
  五、本《目录》实施后,上述普通高等学校新增设社会科学本科专业,其名称应以本《目录》为准,并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由学校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审批。有的学校要增设本《目录》以外的社会科学本科专业,应符合专业设置的原则和条件,并需经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论证和审核后,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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