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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第二十四条 行包事故的处理 1.行包在承运期间,车站履行责任运输,由于运输单位的责任发生损坏或丢失,应负责修理或参照国营同类同等商品价格按质赔偿.凡折价赔款的应退还运费.2.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承运方不负赔偿责任: (1)行包内夹有第二十条5款所列物品,被公安、卫生部门查出处理的物品;(2)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3)包装完整无异,而内容短损、变质; (4)由旅客自行看管的物品. 3.丢失行包赔偿后,又找到原物的全部或部分,应迅速通知接受赔偿人领取,并收回全部或部分赔偿费.如无法找到原接受赔款人,则由车站处理. 4.行包事故在起运前发生的由起运站负责处理,其他由到达站负责处理,运行途中如发生丢损,驾乘人员要承担责任. 附则 二十五条实 施 各省、市、自治区交通厅(局),根据本规则,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订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备查. 客 运 杂 费 表 附表1 ──────────────────┰─────────┰────────── 项目┃计算单位┃金 额(元) ─────┰────────────╂─────────╂────────── 车票┃开 车 前┃ 每张 ┃0.10 ┠────────────╂─────────╂────────── 退票费┃开车后┃ 每张 ┃0.30─────╂────────────╂─────────╂────────── 取消包车┃用车前一天┃每座(定员)┃0.10 ┠────────────╂─────────╂────────── 手续费┃用车当天┃每座(定员)┃0.30─────┸────────────╂─────────╂────────── 车辆空驶损失费┃每定员公里┃车票费率50% ──────────────────╂─────────╂────────── 车辆停歇延滞费┃ 每定员每小时 ┃计时包车费率50% ──────────────────╂─────────╂────────── 车站供车延误费┃ 每定员每小时 ┃计时包车费率50% ──────────────────╂─────────╂────────── 行包变更手续费┃ 每票每次 ┃ 0.10 ──────────────────╂─────────╂────────── 行包保管费┃ 每件每日 ┃ 0.10 ──────────────────╂─────────╂────────── 小件寄存费┃ 每件每日 ┃ 0.10 ──────────────────┸─────────┸────────── 计件物品重量换算表 附表2 ───────────────┰───────────┰─────────── 品 名 ┃ 计费单位 ┃计费重量(公斤) ───────────────╂───────────╂─────────── 未拆散自行车┃ 辆 ┃50 ───────────────╂───────────╂─────────── 残废人座车┃ 辆 ┃30 ───────────────╂───────────╂─────────── 各种儿童座车┃ 辆 ┃ 5~15 ───────────────╂───────────╂─────────── 儿童脚踏车 ┃ 辆 ┃10 ───────────────╂───────────╂─────────── 未拆缝纫机 ┃ 架 ┃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