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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根据《税则》第五十六章章注三的规定:品目56.03包括用塑料或橡胶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的无纺织物。该商品为经树脂涂层处理的复合无纺织物。因此,根据归类总规则一,“PU人造革”应按涂布的针刺无纺织物归入品目56.03项下。 7 Z2009-152 6806.1000 隔热材料 “隔热材料(无石棉)”,由石英砂(二氧化硅≥96%)加生石灰(氧化钙≥72%),按约为1:1.1的比例混合,在水流加气流作用下生成微观的纤维状物质,再加不超过5%的矿物纤维,经压制成板状。规格型号分别有: 1000毫米×500毫米×25毫米 、1000毫米×500毫米×50毫米、 1000毫米×500毫米×40毫米。用于泥厂、铝厂等工业炉窑的保温和隔热。 从商品工艺流程及用途分析,该商品应属于矿质棉制的的板材,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六,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6806.1000。 8 Z2009-153 7103.1000 玛瑙矿 “玛瑙矿”为天然开采的矿石,外观灰暗色,不通透。经海关化验鉴定,该商品为工业级玛瑙。化学名称:二氧化硅;用途:用于化工及日用化工,添加在洗浴用品、按摩膏、去角质膏等作磨料;规格1~40公斤/块。 根据《税则注释》品目71.03条文注释:包括由于其硬度或其他特性,还可用于制钟、表或刀具或作其他工业用途的红宝石、蓝宝石、玛瑙、压电石英。该商品为工业级玛瑙,属于品目71.03的商品范畴。根据归类总规则一,该“玛瑙矿”应归入税则号列7103.1000。 9 Z2009-154 7215.9000 扫街车线 该商品为为非合金钢制,条杆状,长660毫米,横截面为矩形0.8毫米×3毫米,生产工艺为盘元经过酸洗除锈、炖炉高温改变材质,由抽线机将粗线冷抽到细圆线,细圆线经过压延机压扁成扁线,用电器炉加热处理使其改变材质加硬,由裁剪机按照客户的需求裁剪成一定长度,打包包装之后装运,为用于马路扫街车的扫盘所用的钢线。 该商品符合税则第七十二章注释一(十二)关于其他条及杆的定义,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应归入税则号列7215.9000。 10 Z2009-155 7216.3100 槽钢 集装箱内角柱 该槽钢材质为热轧非合金钢,规格为12×40×113×2657毫米,加工工艺为原材料(集装箱专用槽钢)-尺寸初检-矫直-定尺锯切-两端面倒角打磨-精矫-成品检验-包装-标识-出厂,用作集装箱内角柱,该内角柱是构成集装箱端门框的一个构件。 该商品状态符合《税则》第七十二章注释一(十三)关于型材的定义,应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将其归入税则号列7216.3100。 11 Z2009-156 7216.3290 异型钢材 Special steel profiles 该商品为工字形,有两种规格:一种长为223厘米,截面为工字型,平行两面的外表面之间距离为11.5厘米,内表面之间距离为8厘米,两平行面的宽度均为6.5厘米; 一种长为468厘米,截面为工字型,平行两面的外表面之间距离为11.6厘米,内表面之间距离为7.8厘米,两平行面的宽度均为6.3厘米。均为非合金热轧钢,钢号为18MnNb6,除热轧外未经进一步加工,专用于叉车专用门架滑轨。 该两种商品的凸缘宽度均小于截面高度的66%,符合《税则注释》关于税目72.16规定,应按工字钢归入税则号列7216.3290项下。 12 Z2009-157 7224.9090 R73车轮圆钢 该商品规格为直径390毫米、重量505-510kgs,长度540毫米±10毫米,化学成分主要为:C:0.49~0.52%,Si:0.27~0.37%,Mn:0.68~0.76%,P:max0.020%,S:max0.015%,Cr:0.30~0.32%等,产品出口后直接用于生产高速铁路车轮,加工工艺为:铁水三脱-复吹转炉-精炼炉-真空循环脱气-连铸-表面处理(飞边打磨和机器喷丸)。 该商品的生产工艺及状态符合《税则》第七十二章章注一(九)关于半制成品的定义,根据《税则注释》关于第七十二章的总注释四(三)2其表面处理不属于改变归类的加工,其化学成分符合《税则》第七十二章章注一(六)关于合金钢的定义,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应归入税则号列7224.9090。 13 Z2009-158 7307.9900 液压装置接头 钢铁制管件接头,用于大型工程机械、车辆及船舶等发动机及其液压动力装置。 “液压装置接头”为优质碳钢材质,用于连接工程机械、车辆及船舶等发动机及其液压动力装置的管路。根据《税则》十六类的类注释及《税则注释》关于品目73.07的解释,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和六,该商品归入税则号列7307.9900。 14 Z2009-159 7326.9010 钢管瓦片 该商品用于组合成管道的钢管瓦片,由620兆帕斯卡级高强钢制成,主内径为5.2米,长度一般为3米。每节压力钢管由2片钢管瓦片组成,出口状态为半圆形状,主要用于水电站引水管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