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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57号
【颁布时间】 2009-08-31
【实施时间】 2009-08-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672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57号--2009年商品归类决定(Ⅲ)

[接上页]

  
  
  27
  
  Z2009-172
  
  8516.8000
  
  加热电缆
  
  Pal heating cables
  
  
  
  商品外观为成卷无接头电缆(芯部为多股带绝缘皮电线,外包绝缘皮),额定电压为220-230伏,用于消防管道防冻、低温地板保温、设备保温等。该商品利用电流通过电阻时能够产生热量的原理工作,使用时必须连接适应的冷线(通用电源电缆)以避免电气控制元件受热而引发灾害。
  
  该商品外层为塑料绝缘护套层,绝缘层内为一层铝箔,铝箔内有玻璃纤维丝束、金属绞线和两跟绝缘电线,不同于一般电缆的结构,实际功能及工作原理均明确表明其为电阻加热器,《税则注释》品目85.44明确“本品目不包括品目85.16的用绝缘材料包覆的加热电阻器”,而该商品结构符合《税则注释》品目85.16加热电阻器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归入税则号列8516.8000。
  
  
  
  28
  
  Z2009-173
  
  8525.8029
  
  自拍证件照亭
  
  
  
  
  
  该商品(型号:ND50CH)主要由数码相机、主机、显示器、打印机、投币机、电源等组成。工作原理为:顾客通过机器上的按键经电脑语音提示进行拍照类型和价格选择并投入相应的纸币或硬币。币值投入后,根据语音及电脑画面提示进行照片拍摄。人像通过镜头生成的光学图像自动投射到图像传感器上,顾客在屏幕上会看到自己头像的投射,摆好姿势后可进行拍照。照片拍好后电脑通过机器内自带软件,将顾客拍摄的照片进行处理,按标准优化后排版入相应模块,然后发送到热升华打印机进行输出。
  
  该商品主要由数码相机、主机、显示器、打印机、投币机、电源等组成的一台组合式机器,主要功能是拍照。虽然其是一台投币式机器,但根据注释对税目84.76的排他条款“本品目不包括下列投币式机器……照相机(第九十章)”,因此不应归入税目84.76。其主体设备为数码相机,主要功能符合《税则》对税目85.25商品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第十六类类注三),应当归入税则号列8525.8029。
  
  
  
  29
  
  Z2009-174
  
  8525.8031
  
  工业视频内窥镜
  
  
  
  
  
  品牌型号:WOEHLER VIS2000,设备组成:具有录制存储功能便携式掌上监控器(可对检测图像进行CIF卡录制存储,存储容量1G/2G);特种内窥镜检测线和放线装置;彩色旋转内窥探头;彩色直视广角探头导向器;其他镜头附件。 产品用途:该产品可用于有气体或液体压力的管道、机器设备中.如石化企业,冶炼厂,发电厂,核电站的气体、液体、油、水和物料介质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和设备内部,以上场合均为不可见光环境。镜头和特种检测线可以承受3bar压力,可以在水下30米深处正常工作。 工作原理:具有录制存储功能便携式掌上监控器(可对检测图像进行CIF卡录制存储),控制探头的水平方位,垂直方位的运动,得到被检测对象的图像资料。系统通过便携式掌上监控器CIF卡存储器,将检测图像进行录制存储和画面冻结存储。另外,监控系统通过放线装置上传感器的反馈信号,可获得探头进入管道的长度。
  
  该工业内窥镜由彩色旋转内窥探头、特种内窥镜检测线、监控器等部分构成。其镜头和特种检测线可以承受3巴的压力,可在水下30米深处正常工作。用于有气体或液体压力的管道内部拍摄观测和图像录制。该商品功能符合税目85.25的描述,由于其具有图像录制存储功能,符合《税则注释》品目85.25有关视频摄录一体机的商品描述,并且其能在水下环境使用,符合《本国子目注释》有关特种用途摄录一体机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作为特种用途的视频摄录一体机归入税则号列8525.8031。
  
  
  
  30
  
  Z2009-175
  
  8528.5910
  
  液晶显示器
  
  
  
  
  
  该商品为19寸液晶显示器,品牌为HANNspree,型号是LM05-19C2-300H,亮度300:1,对比度700:1,点距:0.2835(H)毫米×0.2835(V)毫米,分辨率(H×V):1440×900(WXGA+),响应时间:5毫秒。具有D-SUB、DVI-D、HDMI 1.2及音频接口。净重5.7公斤。
  
  该商品具有普通显示器常有的D-SUB、DVI-D、及音频接口,用以连接计算机。和HDMI 1.2(High Definition Multimedia,高清晰多媒体)接口,用以连接DVD PLAYER、机顶盒等数字设备,以获得更高的音频和视频传输质量,获得高质量的影音享受。根据归类总规则三(三)及《税则注释》关于品目85.28的相关解释该商品应按其他彩色视频监视器归入税则号列8528.5910。
  
  
  
  31
  
  Z2009-176
  
  9006.6100
  
  手机闪光灯(组件)
  
  
  
  
  
  手机闪光灯组件,规格型号:TABASCO3-IPCR,由闪光灯泡、电容和连接电路组成。功能原理和主要用途为:该组件工作时通过对电容充放电为闪光灯泡发光提供能量,并由连接线和接插件与手机电路板相连接。该组件不含控制电容充放电的电路,工作时需与手机电路板相连接,方完成闪光灯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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