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四)加强商标、域名工作的目标。经过努力,全社会商标意识明显增强,注册商标、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数量显著提高;商标注册领域进一步扩大,注册商标类别更加丰富;企业自主创新意识明显增强,运用商标战略开拓市场能力显著提高;建立完善的商标注册、培育、创立、服务体系和有效保护机制,商标作用充分发挥,无形价值充分体现,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显著提高。全面搞好域名注册工作,显著增加注册域名数量。 具体目标是:到2010年我市商标注册量力争达到8万件;集体、证明商标达到40件,服务商标达到4000件,境外商标注册达到2000件。著名商标达到500件。驰名商标数量争取翻一番。 二、工作重点和基本要求 (五)加强商标注册工作。商标权主体要高度重视商标注册,根据生产、经营、服务和履行专项职能的分类要求,及时办理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申请注册。有商品但无商品商标、有服务但无服务商标、有组织但无集体商标以及有专项职能但无证明商标的单位,都要设计和创立自有的商标。按照先注册、后使用和充分有效保护的原则,在需要法律保护的地方、地区和国家及时办理商标注册。已经注册商标的单位,要提高对商标的依法保护能力。 (六)加强著名商标创立工作。已经注册商标的商标权主体,要通过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加强商标的广告和宣传,增强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创立著名商标。以提高商标专用权法律保护范围和层次,扩大市场占有率和服务覆盖面,全面提高商标价值和核心竞争力。 (七)加强驰名商标创立工作。已经注册商标和获得著名商标认定的商标权主体,要不断开发新的产品和服务,保持优异的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积极创立驰名商标。使商标专用权得到国内和国际的广泛保护,由产品竞争上升为品牌竞争,提升商标的无形资产价值。 (八)加强域名与商标一体化工作。高度重视电子信息技术应用,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做好域名注册工作,充分占有域名资源,利用电子商务发展生产经营服务,采用先进的生产经营服务方式,改善发展条件,拓展发展空间。按照域名与商标一体化原则,逐步建立商标、域名一体化的宣传、普及机制,逐步实现商标、域名注册同时进行,并做好商标、域名专用权保护工作。 (九)加强域名注册服务管理工作。建立本市与商标相关域名注册备案制度,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服务功能,保护注册商标特别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域名专有权,防止恶意抢注。 (十)全面提高商标的信誉度和无形资产价值。单一型生产经营服务单位,要以商标为主体,集中力量开发主导产品和个性商标,提高生产经营服务质量和商标信誉度,增强核心竞争力。集团型生产经营服务单位,要以商标为纽带,集中力量开发多元化产品和统一商标,提高多元化生产经营服务水平和商标美誉度,增强综合竞争力。充分利用老商标(老商号、老字号、老品牌),发掘历史和人文价值,恢复和提高商标的市场影响力,创立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重视商标的无形资产价值,适时组织商标价值评估。 (十一)加强滨海新区商标工作。围绕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建成高水平的现代制造和研发转化基地、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把滨海新区作为商标工作改革创新试验区,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商标品牌,打造出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区域商标品牌,全面做好商标工作,创立更多的天津市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 三、组织领导和政策措施 (十二)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的委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加强商标工作和创立著名商标、驰名商标计划,完善政策措施,组织推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开发区、保税区、市高新区管委会以及有关委、办、局和总公司要设立相应的组织协调和办事机构,落实市联席会议部署的任务。商标协会、质量管理协会、消费者协会要发挥专业和群众组织作用,积极参与商标工作。 (十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商标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认真做好认定著名商标和申报驰名商标工作。指导企业申请商标以及同义域名注册,并在商标注册异议程序、商标争议评审程序以及司法诉讼程序中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依法查处商标侵权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