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大政发[2008]1号
【颁布时间】 2008-05-19
【实施时间】 2008-05-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694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农业产业化发展意见


  经过“十五”以来的努力,大理州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加快,成效明显,成为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最好的州市之一,有力地促进了传统产业不断发展壮大,新兴特色产业迅速兴起。建立起了有一定规模和市场竞争力的泡核桃、乳业、蚕桑、茶叶、无公害蔬菜、啤大麦、肉牛、梅果等一批特色产业基地和加工龙头企业,有力地带动了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由重生产轻市场、重原料生产轻加工增值,转向农、工、贸一体化方向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成为自治州国民经济发展最活跃、增长最快的产业之一,为全州实现工业倍增计划作出了重要贡献,改变了农业产业结构单一,农民收入渠道不宽的状况。
  
  2008年要坚持把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中之重,继续创新思路、完善措施、强化扶持、增加投入,做到思想认识不动摇,发展方向不改变,工作不放松,扶持力度不减弱,财政支持资金不减少。
  
  一、2008年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目标和要求
  
  发展要求:坚持区域产业方向,主攻重点产业,集中建大基地,扶强龙头企业,突出开拓市场,完善产业体系,提升产业素质和效益。着力加快推进重点产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努力加快推进核桃、啤大麦、蚕桑、茶叶、畜产品、果蔬和食用菌加工产品系列开发和深度开发,提升现有企业层次,扶持发展一批农产品加工企业和运销大户。
  
  发展目标:重点优势农产品农业产值达到120亿元以上,其中经济作物产值40亿元,畜牧业产值50亿元,林果业产值30亿元。“三品”基地认证20万亩,培育认定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二、稳定和完善扶持政策
  
  (一)乳牛产业:(1)扶持州家畜繁育指导站引进种公牛6头,补助30万元;(2)扶持蝶泉乳业、东亚乳业、来思尔乳业带动农户发展奶牛养殖小区或规模养殖场,建立新的稳定的奶源基地和紧密的利益连接关系,对年内新建成养殖规模在5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固定资产投资在30万元以上,产奶量达100吨以上,并配套标准化牛舍、青贮窖,每个场州补助5万元;(3)成立大理州奶业协会,补助10万元。
  
  (二)生猪产业:扶持生猪产业示范户,补助30万元。
  
  (三)肉牛产业:表彰奖励10名肉牛冻精改良能手,每名奖励2000元。
  
  (四)毛驴产业:扶持良种驴繁殖推广,补助20万元。
  
  (五)茶叶产业:以南涧、弥渡、巍山、永平、云龙为重点新植生态茶园1万亩, 每亩补助农户150元茶苗款,其中州级每亩承担补助80元,县级每亩承担补助70元。
  
  (六)特色水果:促进宾川鲜食水果结构调整,扶持州经作所优质水果良种筛选试验示范经费15万元。
  
  (七)啤大麦产业:啤大麦新品种S500-2繁殖及标准化种植示范30万亩,补助30万元。
  
  (八)马铃薯产业:扶持马铃薯龙头加工企业投产初期原料收购,对加工企业按市场价格在州内每收购1吨马铃薯,政府以奖代补10元(其中补助企业5元,补助原料供给县组织生产经费5元),补助在年底根据当年企业收购加工型马铃薯原料支付收购资金、收购的实际数量为准。
  
  (九)花木产业:(1)由州园艺站收集100个山茶花种质资源(品种或品系),制定《大理州云南山茶花商品盆花标准》,按州花卉产业扶持政策,扶持“大理花卉科技示范园”建设和试验经费20万元;(2)扶持特色花卉种植示范村、种植户发展标准化规格化示范商品盆花3万盆,补助40万元。
  
  (十)龙头企业的扶持:(1)根据《大理州农业产业化州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州农业产业化领导组办公室将认定和重点扶持一批龙头企业,扶持100万元;(2)实施农产品走出去战略,扶持重点企业参与州统一组织大型农产品博览会、展销会,补助30万元;(3)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证和产品用标的奖1万元。
  
  (十一)农产品质量监测:加强全州农产品市场监测:(1)由州农业环境监测站、州植保站、州土肥站分别承担土壤、水质、空气、农产品农药、化肥残留抽样检测约2万份以上,补助30万元;(2)畜产品质量监测:州畜牧兽医站完成饲料、兽药、畜产品的质量安全抽样化验监测500份以上,补助20万元。
  
  (十二)新一轮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开展农业产业新一轮发展规划及前期工作,补助规划和工作经费30万元。
  
  三、农业产业化发展主要措施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