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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时间】 2008-05-19
【实施时间】 2008-05-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695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监察局2008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公共资源市场交易目录及操作规范,加快推动建立统一的招投标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省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7〕14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招投标工作监督力度,着力防范围标、串标和虚假招标行为。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工业用地和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协议出让行为。加强对国有产权转让的监督。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监管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快制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政务公开,逐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规范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农村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厂务公开。强对预防腐败试点工作的综合规划和调查研究,推动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认真开展向民主党派通报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和邀请民主党派参加反腐败专项检查工作。做好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充分发挥效能监察员、行风政风监督员、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切实加强监察机关和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加大对下一级监察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察干部培训力度,提高监察干部依法监察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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