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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时间】 2008-05-19
【实施时间】 2008-05-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695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关于中卫市2008年纠风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社会
  
  保障
  
  资金
  
  管理
  
  规范养老、失业、工伤、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资金的征缴、支付和管理,加强对基金的征缴和财政专户的监督,不断完善政策制度,实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加快建立和完善基金风险控制的长效机制,杜绝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等行为,确保基金安全和基金的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群众。
  
  人劳局
  
  财政局
  
  审计局
  
  监察局
  
  刘保安
  
  执法
  
  监察室
  
  规范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资金的征缴、支付和管理,加强对基金的征缴和财政专户的监督,不断完善政策制度,实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加快建立和完善基金风险控制的长效机制,,杜绝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等行为,确保基金安全和基金的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群众。
  
  卫生局
  
  规范城镇居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等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加强对财政专户的监督,不断完善政策制度,实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加快建立和完善基金风险控制的长效机制,杜绝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等行为,确保基金安全和基金的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群众。
  
  民政局
  
  工作项目
  
  任务要求
  
  牵头
  
  单位
  
  参与
  
  单位
  
  监察局
  
  负责人
  
  联系室
  
  抓
  
  好
  
  对
  
  专
  
  项
  
  资
  
  金
  
  监
  
  管
  
  住房
  
  公积金
  
  管理
  
  各级纠风办要督促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制度,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违规运作、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有关部门要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做到应缴尽缴,公平合理,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发挥更大作用;主管部门要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运作,提升服务质量。
  
  住房
  
  公积金
  
  管理
  
  中心
  
  财政局
  
  审计局
  
  监察局
  
  刘保安
  
  执法
  
  监察室
  
  扶贫
  
  救灾
  
  专项
  
  资金
  
  监管
  
  确保扶贫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对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扶贫专项资金的行为要严肃查处,确保党和政府拨付的专项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
  
  扶贫办
  
  财政局
  
  审计局
  
  监察局
  
  刘保安
  
  执法
  
  监察室
  
  确保救灾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对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救灾专项资金的行为要严肃查处,确保党和政府拨付的专项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
  
  民政局
  
  深
  
  化
  
  三
  
  项
  
  治
  
  理
  
  教
  
  育
  
  乱
  
  收
  
  费
  
  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三免一补”政策,确保改革措施和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要进一步强化收费监管。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不得高于2007年度秋季的相关标准;要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禁任何部门和学校统一征订教辅材料、收取教材代购服务费和回扣、开办有偿实习班;严禁中小学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坚持并完善教育经费拨入、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年度专项审计制度;
  
  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禁公办学校办民办学校和以办分校、实验校之名高收费、乱收费;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办重点校、重点班,并以此名义额外向学生收费;严禁高标准、追求奢华的办学行为并通过高收费将还贷责任转嫁给学生和家长。年内要基本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任务,加大清理规范高中阶段改制学校的工作力度;
  
  大力推行公平教育。实施义务教育区域内均衡发展,继续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逐步解决择收费问题。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与所在地学生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免收借读费。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教育局
  
  财政局
  
  审计局
  
  监察局
  
  发改委
  
  蔡国海
  
  执法
  
  监察室
  
  工作项目
  
  任务要求
  
  牵头
  
  单位
  
  参与
  
  单位
  
  监察局
  
  负责人
  
  联系室
  
  深
  
  化
  
  三
  
  项
  
  治
  
  理
  
  医药
  
  购销
  
  和
  
  医疗
  
  服务
  
  中的
  
  不正
  
  之风
  
  认真落实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积极促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进一步完善药品“三统一”制度,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加大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力度。
  
  卫生局
  
  发改委
  
  财政局
  
  监察局
  
  广电局
  
  蔡国海
  
  执法
  
  监察室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嚣械和规范药品生产和销售行为。。确保我区医药市场规范运作和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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