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拉政办发[2007]134号
【颁布时间】 2007-08-24
【实施时间】 2007-08-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00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三)不断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拉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要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原则,切实加大对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督抽验和监督查处力度,特别是对涉药单位重点、薄弱环节的监督查处力度,发现问题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继续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正面引导企业,建立企业诚信分类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增强企业自律意识,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生产、经营。
  
  四、加强基础建设,完善制度保障
  
  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方面的技术能力建设,完善相关制度。拉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是要提高药品检测设备、执法装备的使用和监督力度,不断改善监督执法条件;二是要结合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国食药监法[2005]651号)及区市两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监督执法行为,尽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监督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三是要加强干部队伍和监管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认真做好药品监管干部岗位交流和轮岗制度,强化主要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层层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保证队伍廉政清洁。
  
  
二00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