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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扬府办发[2006]131号
【颁布时间】 2006-10-30
【实施时间】 2006-10-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075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3、人口整体素质有待提高。2004年我市出生缺陷发生率为4.45‰,出生缺陷一级干预率为80%左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工作亟待加强。2000年“五普”资料表明,扬州市常住在业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约为8年,接近初中文化程度;在每10万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数为3831人。扬州市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虽然比20世纪90年代初有了明显提高,但与未来扬州市新一轮发展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4、社会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和保障体系还不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存在薄弱环节,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问题日益突出,部分地区经费投入不足,制约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
  
  5、人口部门的力量亟待加强。随着我市及各县(市、区)计生委更名为人口计生委,人口计生工作职能更加拓宽、任务更加繁重。目前计生部门的机构现状与职责的要求有较大差距,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整体结构不够合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力量薄弱,要进一步加大改革的力度,加快新机制的建立。
  
  三、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任务,切实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宏观调控和综合治理,全面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扬州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到2010年,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左右,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7%以上,出生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正常,育龄群众普遍享有良好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服务,新型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基本形成,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逐步完善,在苏中率先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率先建立计划生育服务新体系,全面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
  
  (三)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把人口问题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强宏观调控,综合利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把教育、管理、服务和利益机制有机结合,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深入有效地进行。
  
  --坚持改革创新。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推动理论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能力创新、载体创新,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
  
  --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程度。
  
  --坚持分类指导。继续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和城市流动人口。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在苏中地区率先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
  
  四、主要任务
  
  “十一五”期间,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将围绕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做文章,探索将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本的新途径;探索人口与计划生育现代管理服务体系的新模式;探索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新机制;探索城镇化中人口迁移管理与服务的新路子。我市“十一五”规划实行项目管理,行动计划推进的形式,以项目为载体,以项目落实资金,年初分解、年终考核。
  
  1、人口与发展趋势预测行动计划。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继续加强对人口发展战略的研究,为社会经济的重大决策提供更好的人口依据;制定并实施人口发展战略的研究,真正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2、新型婚育文化建设行动计划。积极实施各级干部人口理论学习工程,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针对不同人群特点,开展农村生育文化建设、社区生育文化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因人施教构建生育文化体系。面向基层、面向家庭、面向群众,基本形成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理论宣传、群众宣传、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系统框架,在全社会形成“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计划生育丈夫有责”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婚育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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