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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是行业风气明显转变。从各市(县)、区民政局自查自评阶段收集的情况看,绝大多数服务对象对基层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取得的成绩是肯定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合计超过了95%,有的单位“满意”率达到100%。南京、镇江、扬州等地敬老院针对征集到的意见,进行了全面的行风整顿,建立和完善了一整套规章制度,公开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工作人员全部挂牌上岗,敬老院行风有了明显好转。常州市钟楼区民政局还专门对收回的行风评议表中的不满意率和不了解率进行统计汇总,并要求各科室根据统计结果,有针对性地整改,同时大力加强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了解民政、关心民政、支持民政。徐州、连云港市民政局系统通过抓行风建设,在机关评议中都取得了可喜成绩,市福利院也都通过了ISO9001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先后被评为“文明示范岗”、“省、市文明单位”。 四是业务建设明显加快。评议行风活动的不断深入,有力地推动了各窗口单位的改革发展。许多社会福利院、敬老院从单纯收养服务逐步向收养、治疗、保健、康复等多元化服务转变,促进了业务的快速发展和服务功能不断完善。苏州市社会福利院全面推行“规范化管理、专业化服务、标准化操作”的服务理念,先后与荷兰、日本、丹麦等国家同业机构开展项目合作,全面提升了管理服务品质。南通、徐州、镇江等市民政部门以围绕创建文明窗口单位目标,以超前的规划和大手笔的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使福利院环境园林化、设施现代化、管理规范化,成为当地精神文明建设的亮点。 (三)存在问题 通过行风评议,社会福利院、敬老院等基层窗口单位行风建设进一步得到了加强,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敬老院建设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文化氛围不够浓厚,院民精神生活不够丰富;二是部分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不够高,且年龄偏大,在进一步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等方面显得力不从心;三是个别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台帐资料不够完备,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四是监督检查力度不够等。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各地民政部门和广大基层窗口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行风评议、加强行风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民主评议行风为载体,注重与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创建文明行业等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将行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二、关于救灾款物和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05年度,中央和省两级共下拨各类救灾款1.2亿元,城乡低保累计发放保障金7.85亿元。总的看来,全省各地在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方面能够做到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挪用、挤占和私分等问题;低保资金的管理使用比较规范,能及时将低保资金足额发放到位,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主要做法 一是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各地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救灾款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救灾款的使用和分配中做到了“三公开、一监督”,即款物数目公开、救济方案公开、救济对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在城乡低保对象审批中做到了“三级审核、三次公示”,即严格按照“户报、村(居)评、乡镇审、市(区)定”的程序逐级审核,并在“村评和乡审”阶段实施7天的公示制度。苏州沧浪区、张家港市对低保对象实施ABC管理,将低保家庭分成A、B、C类,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跟踪管理,确保有限的人力发挥最大的效率。无锡宜兴市在每个基层镇(园)都建立了低保工作站,每个站设一名专职低保工作专管员,各低保管理站与镇(园)民政科(办)合署办公,镇(园)负责日常管理,业务上接受市民政局、市低保管理中心的直接指导和考核。这一管理平台的建立,进一步完善了低保工作管理网络,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是专款专用、足额发放。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款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和重灾多补、经济困难多扶的原则,普遍建立救济到户花名册,根据花名册发放“灾民救助卡”,救助对象凭卡领取救济款物,确保了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分配到急需救助的困难灾民手中。镇江、盐城等市还通过入户走访调查灾情将灾后自救能力分为有自救能力、自救能力一般、无自救能力三类,实施分类救助,有效提高了救助效果。低保资金方面,各地均将低保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将省补资金和地方资金纳入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帐结算。低保金全部实行了社会化发放,低保户持银行卡或存折到附近银行领取低保金,有效地避免了发放不及时等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