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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要组织各类市场主体参与产品质量认定、认证。重点帮助地方特色产品制定特殊品质标准,为注册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提供便利。 农业、林业、水产、畜牧等部门要重点指导农民成立行业协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帮助制定行业标准,规范内部管理,鼓励农民注册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 旅游、文化、文物部门要充分挖掘、整合荆州的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文化、旅游产品,大力培育发展具有荆州特色的文化、旅游商标。 司法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对商标专用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及时审理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有关案件,积极开展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工作。 新闻媒体要加大对企业商标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企业商标工作的成功经验,扩大企业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积极注册商标、规范使用商标、主动保护商标的氛围。 附件:1.荆州市2008年商标工作指标(略) 2.荆州市驰名商标重点培育责任分解明细表(略) 二OO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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