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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滁州市邮政局
【颁布时间】 2006-10-18
【实施时间】 2006-10-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29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滁州市邮政局关于印发《滁州市邮政局“创争”活动第二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班组(支局)生产服务人员交流的内容主要为:结合生产、服务、营销工作谈学习《细节决定成败》、《没有任何借口》、《中国邮政报》、《安徽邮政》、《邮政业务学习》、《创建文明行业服务手册》、《国内邮政业务处理规则》、营销策略等受到的启发和收获;结合学习内容谈如何履行岗位职责,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的思路和对策;结合当前实际,谈如何大干80天,全面完成滁州邮政各项任务。
  
  各单位要与“创争”办联系,组织安排《细节决定成败》、《执行力》、《没有任何借口》、《如何创建学习型组织》等录像辅导讲座。
  
  4、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创争”活动运行、评估、考核机制。各县(市)局、各科室、班组、支局,自11月份起均要建立阶段性(季或月)“创争”活动目标和措施,纳入各级目标管理。同时订出季度(或月)学习交流计划,明确交流内容、责任人和时间安排,以上目标措施和交流计划均须报市局“创争”办,“创争”办要跟踪检查落实情况。全市每季度做一次“创争”活动情况通报。
  
  各单位要逐步做到让每一位员工均建立个人“创争”目标和计划。
  
  六、选树“学习型班组”、“知识型员工”
  
  “创争”活动第二阶段的工作重点在于有效推动基层单位开展“创争”活动。各县(市)局和市局相关部门要在机关率先开展“创争”活动基础上,选择若干重点部门、班组(支局)重点推进。在全市邮政“创争”活动进入第二阶段的后期,市局“创争”办将在总结评估的基础上,根据“创争”活动考核评价要素指标,选树一批“学习型班组(科室、支局)”、“知识型员工”,初步总结探索出学习型企业建设的基本方法,推动全市邮政“创争”活动全面健康发展。
  
  附件:1.学习型班组(科室、支局)考核评价要素指标(略)
  
  2.知识型员工考核评价要素指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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