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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颁布时间】 2007-08-15
【实施时间】 2007-08-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328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体会和思考》的通知

[接上页]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仍呈现严峻性、长期性和复杂性,我们面临的工作压力、困难和矛盾仍很突出。就工作压力和困难而言,今年5月份以来全省煤矿事故出现反弹,并呈逐月上升趋势;瓦斯顶板两类事故仍是最大的威胁;非法煤矿事故仍屡禁不止;关闭矿井工作难度大;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矛盾突出、任务艰巨;瓦斯治理工作差距大;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进展不平衡;国家对煤矿的准入门坎、政策要求越来越高,在执行中矛盾大。这些工作压力和困难实质上反映出我省煤矿安全生产问题上所存在的突出矛盾,一是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与我省煤炭工业发展相对落后的矛盾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仍然存在;二是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越来越严格的要求与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矛盾反差强烈;三是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对煤炭产品的需求与目前核定的煤矿生产能力差距很大,供求关系不平衡;四是煤矿矿井随着资源整合和规模扩大将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与现在煤矿从业人员管理素质、安全技能素质低下不相适应的状况在短期内还不能很好解决;五是煤矿大量的事故隐患存在与煤矿从业人员中存在的思想麻痹、心存侥幸的问题很难在短时间内得到扭转和有效解决。面对这些压力、困难和矛盾,我们更应在思想上始终清醒坚定、工作上紧紧抓住重点、作风上更加求真务实、机制上不断创新;必须克服急于求成的浮躁心态,克服厌战、畏难情绪,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持之以恒,做好打攻坚战、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把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三、全面把握总书记重要讲话,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建设,突出重点抓工作,保证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有序推进
  
  学习把握胡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关键是要深刻领会其理论精髓,认真把握其精神实质,切实掌握其工作要求,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尤其是要注意把中央的要求、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国家安监总局的要求与用讲话精神指导实践融会贯通,统一思想、把握形势、明确任务、推动工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们应从7个方面去思考问题并统筹工作:
  
  1.认真学习把握胡总书记重要讲话,切实解决好思想武装的问题。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审时度势,正确认识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增强调研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正确分析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具体矛盾,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做到学以致用,防止脱离实际的空谈,克服急于求成的思想倾向,以此指导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2.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原则指导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以和谐社会建设为工作奋斗目标,牢记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贯彻总局党组各项工作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在全省煤炭产量较快增长的同时,控制好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减少重特大事故这两个指标,为全省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工作保障。运用好各项法律的、经济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有效地保证全省煤炭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3.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实际问题,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要遵循《讲话》要求,按照国家赋予的职责权限,认真总结监察、监管工作的经验成果,正确判断分析新形势给我们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积极处理好与政府行业管理、安全监管与煤矿安全监察的工作关系,支持配合参与各项重大安全生产工作行动,通过协调服务、支持配合、督查指导形成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合力,构建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大格局。
  
  4.以总书记重要讲话统领工作全局,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安全发展。在抓重点、抓矛盾、抓协调实践中,提高安全监察工作水平。抓重点就是继续抓好“两个攻坚战”和促进煤矿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的有效开展,督促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上水平。使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有明显成效、整顿关闭煤矿明显推进;抓矛盾就是针对煤矿数量和质量与煤矿规模发展的关系,针对煤矿能力核定与产能需求、资源整合与规范发展、工程建设项目核准与科学合理布局等矛盾,统筹开展好各项工作,促使煤矿安全生产的有序发展;抓协调就是履行好国家监察职责,思考研究监察与监管、监察与行管、监察与企业的工作关系,通过省局和分局各种工作手段的运用,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尤其要注意调动地方各级政府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尊重政府各部门的工作意见,主动沟通、支持配合,同心协力做好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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