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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大政发[2008]33号
【颁布时间】 2008-05-08
【实施时间】 2008-05-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50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理州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要按照省政府颁布的《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向矿山企业收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确保矿山地质环境整治的资金投入。已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凡不办理交存保证金的,一律不不办理年检。新办采矿许可证的,不办理交存保证金的,不予颁发采矿业许可证。
  
  随着煤矿开采活动的变化,在地表不同程度地形成了地面沉降、塌陷及地裂缝,在汛期易形成小型水库,雨水沿裂缝进入井下,导致井下水量增大甚至发生淹井事故,影响矿山生产安全。各地煤炭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各煤矿及有关人员对矿区周围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在汛期到来之前填充地裂缝和塌陷坑,防止雨水灌入井下,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露天矿坑采面高、边坡失稳、废石、废渣多且堆放随意性强,汛期易发生塌方、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及时组织人员对露天矿坑集中区域进行排查,对边坡失稳的及时治理,对废土、废渣堆垒护坡或摊平,避免暴雨中形成泥石流。
  
  (八)严格建设项目用地的地质灾害监督管理工作。鉴于我州地质环境条件脆弱的实际,各地城市新区、城镇建设规划要认真开展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工作,严格执行危险性评估制度。对于已经做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建设项目,应监督其是否严格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说明书)的结论与建议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县、市、镇、乡在编制城镇、集镇和村庄总体规划时,应当根据当地实际,避开易受泥石流、滑坡、河流、冲沟等地质灾害的地段进行选址。同时在规划中必须提出相应的灾害防治措施和工程治理措施,确保城乡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各级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城乡规划时,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纳入审查的重要内容;在审查建筑设计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抗震设防规范标准要求。
  
  在各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高切坡、高填方、深开挖等活动造成边坡失稳,有可能造成地质灾害。在滑坡前缘削坡和后缘加载可能使滑坡复活。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施工单位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
  
  (九)对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中小学校区(舍)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和监测。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共同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在中小学校开展地质灾害防灾防害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州局下发的各种宣传图片、手册,努力培养广大教职员工和中小学生预防各类地质灾害防灾意识,增强他们临灾避险和自我救助的能力。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检查中各县市要和村委会主任签发“防灾工作明白卡”,同时和学校校长签发“避险明白卡”,明确防灾责任 。
  
  (十)交通、旅游部门要加强对在建新建铁路、公路及沿线和旅游景区、景点的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巡查、监测工作。按照省厅、州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保障铁路公路等交通运输设施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汛期线路巡查,坚决查处铁路、公路沿线一切非法采矿活动和非法用地行为,在有地质灾害隐患的易发区、危险区设立警示牌、设置警示标志,清理公路及其周边的堆积土,确保公路畅通。新辟旅游线路和景区、景点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危害的评估工作,制定部门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汛期游客的安全。
  
  (十一)认真贯彻执行省、州两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各县市积极主动获取每一次气象预警信息,不能被动等候通知。省发布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每天下午1 7时左右在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上发布(网址WWW.yndIr.gov.cn)。每年汛期(5-9月份)州发布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在大理电视台(DLTV一1)发布,播出时间为每晚20时20分,等级划分为5级,对于可能出现3级以上等级预报预警信息,州国土资源局和州气象会商一致后共同发布。对于省级或州级预报的3级以上等级预报预警信息,要求县市要加强监测,采取切实防灾减灾措施。
  
  附件:
  
  
大理州国土资源局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组

  
  组长:李俊明13608829299
  
  副组长:李志明13908727546刘军13087406740
  
  嵇仁元13320559230
  
  专家组成员:
  
  关兆德13508729928 施瑞庭13708661622
  
  苟键13708660313 孙德渝13988561949
  
  朱荣华13087408045 张树忠13577216884
  
  耿嘉凌13987286998 刘永光13708663276
  
  陈梁13987256611 苏杨军13608726559
  
  陈兆富13887295886 董光宏13987262519
  
  调查组成员及联络人:
  
  州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科:李志明13908727546
  
  刘 军13087406740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地质环境科科(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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