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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巴政办发[2008]33号
【颁布时间】 2008-05-06
【实施时间】 2008-05-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52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西区建筑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接上页]

  (四)切实抓好宣传培训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开展举办讲座、知识竞赛、节能产品展示推广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建筑节能减排知识,提高全社会对节能减排重要性的认识,树立良好的节约能源资源的意识和正确的消费观,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加强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建设节能减排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措施、科学技术的综合应用水平和能力,总结推广好的经验与做法,促进西区节能减排工作不断走向深入。努力把西区建成工程质量好、科技含量高、使用能源少、居住环境优的现代化新区。
  
  (五)加强建筑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发改委、建委、规划局、水务局、西区建设办等相关部门及临河区政府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每个单位都要确定一个管理机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选派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要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制定工作计划、工作进度,做好建筑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管、指导、统计汇总工作,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保证工作有序推进。各有关单位之间要尽快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形成联动机制,确保互相配合,群策群力做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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