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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巴政办发[2008]65号
【颁布时间】 2008-05-06
【实施时间】 2008-05-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575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9页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八、建立健全节能减排保障机制
  
  (三十二)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州发改委、环保局、经贸委、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质监局、水利局
  
  (三十三)加大政府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投入力度州财政局、经贸委、发改委、环保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水利局、国税局、地税局
  
  (三十四)拓宽节能环保融资渠道人民银行库尔勒中心支行、发改委、经贸委、环保局、银监会
  
  (三十五)建立节能减排激励机制州经贸委、环保局、发改委、人事局、财政局、国资委
  
  九、加大节能减排宣传、培训力度
  
  (三十六)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州委宣传部、州经贸委、发改委、国资委、环保局、教育局、建设局、广电局、科技局、工会、团委
  
  (三十七)做好节能减排教育培训工作州经贸委、环保局、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质监局、统计局、财政局
  
  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三十八)切实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州政办、经贸委、环保局、发改委
  
  (三十九)建立节能减排部门联动机制 州经贸委、发改委、环保局、统计局、财政局、质监局、建设局、国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局
  
  (四十)全面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和考核问责制州委组织部、州经贸委、发改委、国资委、环保局、监察局、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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