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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巴政办发[2008]32号
【颁布时间】 2008-05-06
【实施时间】 2008-05-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58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河城区“新亮美”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河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临河城区“新亮美”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五月六日

  
  
临河城区“新亮美”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加快城镇化进程,迎接自治区“两个文明”现场会的胜利召开,按照市政府有关“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的要求,经市委、政府研究,决定在临河城区实施“新亮美”工程,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临河城区三路(胜利路、团结路、建设路)、两街(新华街、解放街)以及火车站、广场、公园等城市节点部位。重点要将新华街、胜利路打造成高标准的景观街路。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人行道铺装硬化组
  
  组长:临河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组长:临河区建设局局长
  
  主要负责对旧城核心区(南至曙光街,北至解放街,西至团结路,东至富强路)范围内连接“三路两街”的9条次干道的人行步道铺装硬化,铺装总面积11.13万平方米,工程拟于5月上旬实施,力争年内全部完成。具体如下:
  
  1、利民街(前进路至河套大学)3.8万平米
  
  2、光明街(团结路至胜利路)0.25万平米
  
  3、富强路(新华街至长春街)1万平米
  
  4、育红街(团结路至建设路)1.5万平米
  
  5、曙光街(团结路至建设路)1.5万平米
  
  6、河套大街(团结路至胜利路)0.3万平米
  
  7、向阳路(曙光街至新华街)1.2万平米
  
  8、光辉路(曙光街至新华街)0.5万平米
  
  9、万丰街(团结路至建设路)1.1万平米
  
  (二)园林绿化组
  
  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副组长:临河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主要负责以下内容:
  
  1、建设贯穿市区东西的绿廊绿带
  
  (1)新华东街绿化工程(王贵渠至工业园区电厂路):全长6.07公里,采取换土,多排密植乔、灌、草、花主体绿化模式。责任单位:临河区园林局。
  
  (2)新华西街绿化工程(水源路至金沙路):全长2.2公里,结合西区市政广场续建、河套公园建设启动,其中,水源路至金川大道,责任单位:临河区园林局;金川大道至金沙路,责任单位:市城投公司。
  
  2、八处街头绿地建设:主要完成市社保局门前绿化工程、新华书店门前绿化工程、新华东街中石油门前绿化工程、团结路八一西街街角绿化工程、团结路光明西街街角绿化工程、庆丰街金都华庭绿化工程、曙光东街澳林花园绿化工程、新华街中兴泰富绿化工程。责任单位:临河区园林局。
  
  3、广场改造
  
  (1)续建交通广场、市政广场,完善人民广场、星月广场、车站广场、邮政广场,在原有绿化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植物配置,增加花色品种,提升绿化档次。责任单位:临河区园林局。
  
  (2)改造科文广场,新建黄河机械广场。责任单位:临河区园林局。
  
  4、公园改造
  
  (1)按照市政府对西区建设的安排,全面启动河套公园绿化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市城投公司。
  
  (2)完善北郊公园绿化。责任单位:临河区园林局。
  
  (3)加快东郊植物园建设速度,年底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4)加大人民公园、竞香苑公园、花都公园养护管理力度。公园内卫生整洁干净,秩序良好,公园的植物配置、绿化景观更为人性化。责任单位:临河区园林局。
  
  5、道路绿化工程
  
  在三路、两街改造的前提下,重点完成新华街、解放街、建设路、团结路、胜利路建设管护工作,采取乔、灌、花、草造景方式,突出大体量、多品种、高规格。对其它主次干道的植物配置做相应的调整,清除死树、枯枝,黄土裸露地段全覆盖。责任单位:临河区园林局。
  
  西区道路绿化与道路建设相结合整体推进,尤其要做好换土、整地等基础性工作,以确保今秋和明春适时绿化。责任单位:市城投公司。
  
  6、美化工程
  
  (1)新华街、胜利路及各大广场和主要交通节点部位摆设花坛、花钵、花柱,增添城市色彩,提升城市品位。责任单位:临河区园林局。
  
  (2)沿街两侧的行政、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学校要全面实行拆墙透绿,增加院落绿量,提升绿地质量,每单位摆设不同造型的花架、花盆,数量不少于100盆。责任单位:各办事处。
  
  7、水系绿化
  
  按照巴彦淖尔市城市水系规划要求,全面完成永刚渠、永济渠的绿化,形成有水、有树、有景的带状绿色长廊。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林业局。
  
  8、临陕路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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