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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西政办[2006]93号
【颁布时间】 2006-09-27
【实施时间】 2006-09-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776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四、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切实增强部门预算的约束力
  
  部门预算一经人代会通过,就具有法律效力。各地区和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法制意识,严格执行批复的部门预算,对预算执行中出现的必须增支项目,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程序办理,不得随意增加预算。预算需要调整的,必须按规定经同级政府研究后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批。各级财政部门编制预算时必须打足农林水利、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基层党建、综合治理、债务本息等配套支出,不得留硬缺口。要认真研究新增财力支出方向,逐步建立还贷准备金,保证按期偿还政府债务。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严格的资金申请、审核、领拨、控制制度,防止和杜绝超预算、无预算拨款。要合理调度资金,保证预算单位及时用款,确保部门预算足额执行到位,维护部门预算的权威性。预算追加、预算调整要集中研究,公平透明,严禁随意追加预算,维护部门预算的严肃性。
  
  五、继续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规范财政支出行为
  
  各地区和各级财政部门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感,强化改革意识,把规范各项财政支出行为作为今后一个时期财政改革工作的重点,并下大力气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从明年起州本级要选择部分预算单位开展国库集中收付试点改革,尤其要加大对项目前期费、义务教育、支农扶贫等专项资金的监管,逐步推行报账制,确保财政资金的有效合理使用。待条件成熟时,逐步将州直预算单位经费类支出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收付。各县市行委也要从专项资金入手,把重点放在理顺和规范上,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初步完成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必须按照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阶段性目标,稳步推进改革。要积极稳妥推进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改革,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入库,严禁坐收坐支。格尔木市、德令哈市今年内要力争完成预算外收支管理改革,其他地区也要结合实际积极推进。要进一步健全“管采分离”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各地区要通过调整现有机构设置,组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健全政府采购中心或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发挥国库支付中心资金监管职能,尽快建立起政府采购办公室管理预算、政府采购中心执行采购、国库支付中心支付资金的新型政府采购体制。要加大对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的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六、完善部门预算管理监督程序,依法管理部门预算
  
  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效益观念。要立足以查促管,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落实各项资金监管措施,加强资金监管,尤其要加大对社保、低保、住房、救济等基金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要切实发挥人大、监察、审计以及财政监管等作用,建立规范的财政项目资金社会公示制,使财政资金安排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逐步提高绩效监督面,切实加大财政资金的绩效监督。要进一步优化财政部门内设科室和人员,科学划分财政部门内部科室职能,力争用较短时间实现预算管理与资金管理相分离,形成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预算管理体系。要继续完善财政“下管一级”制度,完善州财政局各科室与县市行委的联点制度,严格对县市行委财政工作的监督与考核。要结合“金财工程”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和先进的信息技术,按照建设与应用并举的原则,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力争2008年前实现各县市行委部门预算信息网络化管理。
  
  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推进这项改革不仅是各级财政部门的大事,也是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的大事。各地区和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从讲政治、顾大局、反腐败的高度认识这项改革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服务意识和保障意识,齐心协力推进改革的深入开展。各地区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各级监察、审计及财政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大监督指导力度,确保部门预算改革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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