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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督导考核,兑现奖惩 1.各县(市)、区对挂牌督办事项要逐月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市对各地战果及发案情况逐月通报排名。 2.对省、市挂牌督办事项,各地要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督促指导和考核,限期完成打击整治任务。 3.各地要采取明查暗访、以暗访为主的形式,加强对下级“三电”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督导考核。各级综治部门要将开展“三电”专项斗争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各级国资部门要加强对所监管电力企业开展“三电”专项斗争情况的督导检查,其他有关部门要逐级加强对下级部门开展“三电”专项斗争情况的督导考核,有关电力、电信、广播电视部门要自上而下对开展“三电”专项斗争情况进行内部督导考核。 4.对完成挂牌督办事项以及在重点地区整治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整治不力甚至推而不动的,要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对纵容支持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要坚决依法追究责任。 六、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电力、电信、广播影视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设施,关系国计民生。各地、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的重要性,把“三电”专项斗争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三电”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各级政府分管领导同志要搞好组织协调,各级公安、综治、发展改革、通信管理、国资、工商、广电、电力监管等部门积极参与,密切协作,共同推动专项斗争的开展。 (二)健全机制,密切配合。各地要参照市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做法,逐级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要与“三电”企业成立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和优势,加强沟通协作,加大工作合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切实抓好“三电”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 (三)企地共建,提供保障。地方与“三电”企业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加强情况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各级政府对专项行动经费要给予支持。“三电”企业也要主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经费保障,配合地方开展工作。 (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专项斗争期间,各县(市、区)和河南省电力公司新乡供电公司、新乡市网通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北方电信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新乡市广播电视局要于每月30日前将上月“三电”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和《“三电”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统计月报表》以及2007年12月25日前将“三电”专项斗争总结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重大案件、事件、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联系电话:5030613、5030623(传真),公安专线30613。 附件:1.省市挂牌督办案件 2.省挂牌整治重点地区 附件1 省市挂牌督办案件 一、省挂牌督办案件 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 2007年5月9日凌晨1时40分许,新乡市获嘉县新焦路南侧的一台变压器(S11-MR-50KVA型号)被盗,价值15000余元。 二、市挂牌督办案件 (一)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 1.封丘县:2006年3月4日早上7时许,封丘县鲁岗村周罗文、周天增去本村南地浇地时发现配电房内的两台变压器被盗,价值14000元,变压器正在使用当中。 2.2007年7月6日,延津县丰庄镇河道村东地的一台变压器被盗,价值7500元。 (二)盗窃破坏电信设施案件 1.卫辉市:2007年6月2日至6月15日期间,卫辉市安都乡连续发生六次网通公司电信设施被破坏案件,共造成经济损失32555元。 2.长垣县:2007年7月10日,翟占600对电缆被盗95米,经济损失11400元。3.封丘县:2007年7月11日,鲁岗东地300对电缆被盗122米,经济损失6925元。 附件2 省挂牌整治重点地区 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