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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七年八月二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 (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科学理财水平,本着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加强监督、提高效益的原则,制定本意见。 一、落实政策,严格标准,实现财政财务管理的规范化 (一)加强税收收入管理。 严格税政管理,切实强化税收源头控管,严肃查处随意减税、免税、缓税、先征后返等行为,及时清理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严厉查处假涉外、假福利、假公益等企业,坚决打击偷、逃、骗税行为。进一步强化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严把税票管理关,严格执行征收标准和执法程序,认真落实“先税后证”规定。加强税收信息化管理,实现税源信息共享。 (二)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管理办法,各执罚执收单位要按规定的范围、标准和期限,将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加强票据管理,严格实行“领新验旧”制度,加强非税收入源头控制。坚决制止和查处乱收费、乱罚款、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设立账外账以及截留、挪用、挤占、贪污、私分政府非税收入和公款的行为。积极拓宽理财领域,严格按收支分类管理的规定,将应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纳入财政管理,增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重点加强对国有资产(资源)收益、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等征收管理,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健全非税收入信息统计分析制度,完善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和稽查办法,提高非税收入管理水平。 (三)加强部门预算管理。 进一步增强依法理财、硬化预算约束的意识,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收支预算。收入预算要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编制;支出预算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和“量入为出”、“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的原则合理安排,不得留有硬性缺口。单位预算批准后,必须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改变和调整,确需调整的须按规定程序调整。 (四)加强单位银行账户管理。 所有财政性资金必须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擅自开设银行账户,也不得将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国有资产收益等政府非税收入存入“其他资金”账户。全面清理所有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坚决制止自行设立账户和私设“小金库”行为。在乡镇一级全面实行“零户统管”制度,由乡镇财政所统一核算和管理各项政府收入,支出实行报账制管理。 (五)加强财务支出管理。 各预算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支出管理和审批制度,严格“一支笔”审批制度,做到支出有预算、开支有标准、审批按程序。规范财务报销手续,各项开支一律做到有合法的原始凭证、合规的支出用途和具体承办人、单位审批人的签字,不得以领代报、以拨代支。严格规范津贴、补贴制度,坚决杜绝滥发奖金和津补贴行为。 (六)加强债权债务管理。 按照消化存量、控制增量的原则,逐步化解政府债务。全面清理政府债权债务,彻底摸清底数,明确清债责任,研究制定分类化解办法。坚决控制新增不良债务,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制止乡村发生新的债务的相关规定。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在确保重点支出需要的前提下,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偿债准备金,积极防范财政风险。 (七)加强财产物资管理。 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得随意改变国有资产产权性质和用途,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定期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清查,努力盘活国有资产存量,提高资产利用率。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严禁存在账外资产和公物私用现象。 (八)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管理。 进一步加强对财会工作人员的管理,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从业水平。加快会计核算体系、内控体系、人才评价体系建设,夯实会计管理基础。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加大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力度,严厉查处偷逃税、做“假账”和扰乱会计市场秩序的行为。做好“村财乡管”,逐步推行 “乡财县管”管理模式,努力规范乡村财务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