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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公安局、综治办、发展改革委、国资局、工商局、广电局、许昌供电公司制定的《2008年许昌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2008年许昌市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市公安局 市综治办 市发展改革委 市国资局 市工商局 市广电局 许昌供电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电信、广播电视(以下简称“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确保“三电”设施的安全运行,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制定的河南省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8〕31号)精神,自2008年3月至10月在全市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以下简称“三电”专项斗争)。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部门协作、警企地共建、综合治理,继续保持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严打严防高压态势,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三电”设施安全运行,为构建和谐许昌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遏制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高发频发的势头。禹州市、许昌县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要比去年月均下降70%和60%,长葛市、鄢陵县、魏都区、东城区、经济开发区要实现逐月下降。省、市督办案件要全部侦破。 (二)保障奥运会期间重要“三电”设施安全运行。确保不发生严重影响奥运比赛赛事信息安全播出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不发生其他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 (三)坚决堵塞被盗“三电”设施销赃渠道。查处破获一批非法收购生产废旧金属的违法犯罪案件,打击处理一批收赃销赃人员,推进废旧金属收购业健康有序发展。长葛市大周镇有色金属市场的整治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见成效,确保通过国家8部委的考核验收。 (四)进一步提高“三电”企业事业单位安全防范能力。 “三电”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治安保卫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得到进一步加强。 (五)建立健全“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长效机制。逐级建立健全“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形成企地共建、警企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不断推进“三电”设施安全保护法制建设,营造良好的浓厚氛围。 三、重点地区 全国挂牌整治重点地区是禹州市、长葛市;全省挂牌整治重点地区是许昌县、襄城县;全市挂牌重点乡镇是梁北、朱阁、椹涧、褚河、方山、古城、顺店、蒋李集、灵井、山头店、王洛、彭店、官亭。 四、阶段安排 专项斗争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上旬)。按照“边部署、边展开”的工作思路,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整治重点,层层部署启动专项斗争。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4月中旬至6月底)。各地围绕“压发案、堵源头”的目标,分解任务,细化要求,明确时限,落实责任,集中优势力量,加大打击整治工作力度,彻底清理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进一步遏制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高发势头。 (三)巩固提高阶段(7月至8月)。各地围绕奥运会安全保卫工作,突出重点,加强督查,打防并举,最大限度消除危及“三电”设施安全运行的治安隐患,彻底遏制“三电”案件发生,确保奥运会举办期间我市重要供电、通信设施的安全运行,奥运赛事的安全播出。 (四)检查考核阶段(9月至10月)。各地对照工作方案和检查考核标准,对本地“三电”专项斗争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市“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三电”办)对重点县市、重点乡镇工作情况进行抽查,迎接上级考核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严打开路,破案攻坚 1.打击现行。各级公安机关对现行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案件,要按照接处警有关规定,快速堵控,快侦快破;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逐一落实责任,迅速查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