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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市能源预测预警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如下: (1)接受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预测预警及能源应急处理的法规和政策; (3)按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制定本市能源预测预警应急预案; (4)组织实施本市能源应急处理工作; (5)负责组织担负重点能源消耗与运输任务的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的协调工作。 市能源预测预警办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预测预警及能源应急处理的法规和政策; (2)负责建立健全能源日常监测网络及统计制度,加强日常监测分析,掌握重点能源的供需动态信息,做好全市能源的预测预警工作; (3)负责研究和建立能源应急监测预警和指挥调度网络,建立与有关单位应急调控监测预警和指挥调度系统的有效衔接; (4)会同市能源预测预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研究能源供应紧张时的应急措施; (5)定期向省能源预测预警办报送我市能源预测预警相关信息; (6)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办的其他日常或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 市能源预测预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预测预警领导机构,负责本单位的能源预测预警工作,并将本单位能源预测预警方案和领导机构人员的联络方式报市能源预测预警办备案。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应配合定期报送能源预测预警信息,并协助市政府对紧张状态的调查核实工作,以及实施相关应急措施。 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实施能源预测预警工作,指导、检查、督促能源预测预警工作;对石油、天然气、电力、煤炭等重要能源供求进行预测预警,完善能源供应中断的应对预案;合理制定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密切关注国家能源安全状况,全面检测政治、外交、经济、军事等影响能源形势相关因素的变化,为我市制定能源发展战略和开展能源对外合作提供及时、准确的决策支持信息。 市监察局:负责对有关部门履行能源预测预警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送能源预测预警职责监督检查情况。 市交通局:协调各相关单位对石油、天然气、电力、煤炭等重要能源的运输的预测预警,完善能源供应中断能源运输的应对预案。 市商务局:负责我市成品油供需进行预测预警,监测分析成品油供求状况,规范成品油市场,完善成品油供应中断的应对预案,定期向能源预测预警办报送成品油供需相关情况。 市公安局:负责对石油、天然气、电力、煤炭等重要能源的公共安全预测预警,完善能源供应中断时公共安全的应对预案。 市财政局:负责研究落实并监督使用能源预测预警工作经费。 市统计局:负责发布能源统计指标和相关信息,及我市能源信息的统计和指导工作,为做好能源预测预警提供可靠的数据保证。 市水务局:负责组织三亚辖区内各水电站(三亚大隆水库有限责任公司、汤他水电站、南岛水电站、抱古水电站、福万(水源池)水电站、南塔水电站、南田水电站、南雅电站)加强网厂协调,完善水电预警管理体系,及时掌握水库来水及电厂发电情况,制定枯水期发电的应急预案,定期向能源预测预警办报送水力发电情况相关信息。 市气象局:负责对大气污染、干旱、暴雨、台风等预测和预警,及时进行应用分析与服务,多渠道发布气象预警信号,为相关部门做好能源相关预测预警提供指导。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我市成品油、天然气、煤炭等重要能源质量的预测预警,完善能源发生质量问题时的应急预案。 市物价局:加强能源价格监测,对可能出现的能源供需失衡及应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及时提出预测预警;研究加强能源供应紧张下的价格监测体系和预测预警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灵敏快捷、保障有力的价格预警机制,定期向能源预测预警办报送重要能源价格监测情况。 海南电网三亚供电公司:负责我市电力供应情况的预测预警,加强网厂协调,制定电力供应紧缺时期的应急预案,定期向能源预测预警办报送全市电力供需相关信息。同时,负责监管我市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行为和电力安全和可靠性监管、电力市场统计、信息发布及厂网协调工作,定期向能源预测预警办报送电力监管情况。 华能海南中海发电股份公司南山电厂:完善燃气预警管理体系,及时掌握燃气供应情况,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正确对燃气供应进行预测预警,制定燃气紧缺时的应急预案,定期向能源预测预警办报送燃气消耗及储存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