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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七)电力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水、油、气、煤等一次能源的预测预警工作需与电力供应预测预警工作进行联动,实现信息共享;在电力供应紧张情况下,应在能源预测预警办的统一指导下,由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相关成员单位制定电力供应紧缺时期的应急预案。 (八)发生或发现能源供应紧张状态后,市能源预测预警办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应会同有关成员单位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并指导有关方面采取必要控制和缓解措施,避免事态扩大。同时根据调查核实结果,综合分析判断紧急状态对全市经济或重要产业影响的严重程度以及持续时间,迅速提出应急措施建议。 (九)市能源预测预警办建立能源预测预警工作的相关体制,将能源供需紧张状态分为I级(严重紧张)、II级(一般紧张)等不同的状态等级,各成员单位应按要求加强向市能源预测预警办上报能源预测预警工作并制定出能源供需紧张状况下的应对响应措施,在获市能源预测预警领导小组的批准后,市能源预测预警办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六、相关工作安排 (一)2008年5月1 5日前成立市能源预测预警工作领导小组。 (二) 2008年5月底前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国家能源预测预警工作有关要求,市各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责,编制完成本单位能源预测预警预案,报市能源预测预警办。 2、根据国家能源预测预警工作有关要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销售分公司三亚加油站、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三亚石油分公司研究制定石油紧缺时的成品油供应应急预案; 三亚长丰海洋天然气供气有限公司研究制定各自业务范围内燃气紧缺时的燃气供应的应急预案;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海口车务段崖城火车站、市航运总公司、三亚港集团公司研究制定各自业务范围内能源运输的应急预案。 (三)2008年6月15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根据国家能源预测预警工作有关要求,市发展和改革局完成《三亚市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应急预案》和《三亚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调整;市交通局研究制定我市能源供应预测预警及应急预案;市商务局研究制定我市成品油预测预警及应急预案;市公安局研究制定我市能源的公共安全应急预案;市监察局研究制定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履行能源预测预警职责方案;市统计局抓紧建立健全能源统计制度,制定能源预测预警的统计工作方案;市气象局研究制定我市与能源相关的气象预测预警及应急预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研究制定我市重点能源发生质量问题时的应急预案;市物价局研究制定能源供需失衡下的能源价格监测体系和能源价格的预测预警及应急预案;市水务局研究制定各水电站枯水期电力生产的应急预案;海南电网三亚供电公司研究制定我市电力供应紧张情况下的电力供应安全及可靠性的预测预警及应急预案,及时调整我市大面积停电预案;华能海南中海发电股份公司南山电厂研究制定燃气供应紧张时的电力生产应急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