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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州民族中专,省驻怒江各单位: 《怒江州2008年纠风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各县人民政府以及纠风专项治理任务责任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对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好纠风工作责任制,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报送州政府纠风办(联系电话:3626907)。州政府纠风办负责对全州纠风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怒江州2008年纠风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州纪委六届三次全会和全州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各项纠风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怒江州2008年纠风工作主要任务作如下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抓好落实。 一、主要任务 (一)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 工作任务: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认真贯彻“两免一补”政策;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教育收费公示和监督,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严肃查处乱收费和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问题,规范全州教育收费。继续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广大教职工中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建立健全行为规范、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办法,并与教学、教研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实现以德治校、依法治校,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州教育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具体负责) (二)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工作任务: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2008年,各级卫生医疗机构要重点解决服务环境、服务质量、挂号难、看病难等问题。强化医药价格监督,规范诊疗行为;强化医疗广告审查工作,严肃查处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医疗机构,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坚决杜绝国家公益医院对内部科室定收入指标和开单提成等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整顿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秩序,促进药品和医疗器械实行政府统一招标采购工作,保证群众用药安全;认真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保证政府配套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切实解决农民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州卫生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工商局具体负责) (三)着力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1.集中整治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 工作任务:要深入调查、摸清底数,切实解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落实、随意调整和收回农民承包地、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地、违法违规征用农民土地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等问题。(州国土资源局、州农业局具体负责) 2.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管 工作任务:规范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强化对农业灌溉水费电费、排涝排渍收费、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等农业生产生活收费和村集体收费的监管;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纠正违背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和强行以资代劳等问题,并加强对筹集资金、劳务和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坚决纠正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不尊重农民意愿,盲目建设、强拆强建、强行要求农民配套出资出劳等加重农民负担、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对财务混乱的村进行集中治理。(州农业局、州政府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州发改委具体负责) 3.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工作任务:落实部门指导和属地管理责任制,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问题进行深入治理。(州农业局、 州发改委具体负责) (四)继续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节庆活动 工作任务:巩固2007年清理规范评比达标工作成果;继续清理规范有关单位和部门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节庆活动,进一步纠正评比达标表彰、节庆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州政府纠风办 、州监察局具体负责) (五)认真做好其他纠风专项治理工作 1.认真解决公共服务行业、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问题。 工作任务:整治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的服务性收费,规范收费行为,对企业反映强烈的产品质量检测不合理的高额收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坚决纠正一些行业协会利用行政权力强制入会、摊派会费、搭车收费、指定服务,擅自制定应由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以及设立“小金库”、乱收滥支、坐收坐支等问题;严肃查处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规行为。完善政策措施,引导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加强自律,促进其健康发展。(州监察局、州政府纠风办、州审计局具体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