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5.加强“五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成立“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田洪同志任组长,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事培训处、机关党委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部署重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五五”普法工作,根据工作计划需要,落实年度普法经费,对全局普法工作进行每年不少于1次的检查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五五”普法的日常工作。 各分局(工作站)也要成立由主管政策法规工作的领导任组长的“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加强与局“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衔接。 6.落实普法工作日常工作力量和工作经费。“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根据普法工作计划编制年度普法经费预算,保证“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